联合国制裁制度改革的历程和对中国的启示
2016-09-26李金祥
人力资源管理 2016年9期
摘要:中国海外利益不断拓展,保护这些利益时,联合国制裁是一个选项。但国内对制裁制度的改革历程和内涵还没充分研究。联合国的制度发展经历了制裁委员会、制裁委员会下属专家组、监测机制和监察员办公室几个阶段。揭示联合国国制裁制度的改革历程和内涵,有利于中国深化对联合国制裁制度的参与,有利于更好地借联合国制裁制度捍卫中国的国家利益。
关键词:联合国 制裁制度 监测机制 专家组 中国外交
自联合国安理会1966年首次制裁南罗德西亚以来,联合国的制裁制度经历了50年的发展演变。关于联合国制裁制度改革的历程,国内研究者虽然有相关探讨,但缺乏系统性的成果。在联合国制裁制度不同时期的表现形态、制度发展和改革的过程等方面,国内外学界的研究不足。本文试图就以上问题进行探讨并揭示出一般性规律,反思这些规律对中国外交的启示。
联合国制裁制度的改革围绕着三个目标:增强制裁制度的有效性;减少制裁的意外后果;校准制裁目标的精确性。在美欧学界和各主要国家的推动下,联合国秘书长布特罗斯·加利在1992年关于联合国改革的《和平纲领》中首次提及以上目标。一直到2009年安理会通过的第1904号决议,联合国制裁制度的改革初步告一段落,制裁制度初步具有相对完备的形态。制裁制度由制裁委员会、专家组、监察员办公室等机构及其内嵌的规则和机制集中体现。
制裁是《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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