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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晚期“神”的真义

2016-09-24李红霞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3期

李红霞

摘要:海德格尔晚期的“神”界定为语言所召唤的存在之神。“神性”即是存在自身,是存在者生成的奥秘;但此神并非诸神或上帝,因此它并不创造一切或不可追问;恰恰相反,它可追问并被语言所召唤出来。追问意味着它能够被思考,被召唤意味着它需要语言的指引。去除掉崇高和中心地位的神在此与天、地、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但语言的召唤和指引并不意味着语言在此成为了另一个“神”或者“上帝”,因为语言是通过沉默的道说去指引,却并不设立或创造。因此,人只需要放弃自己的强烈意愿,而去倾听语言,就会洞悉存在的奥秘。

关键词:海德格尔;神;四元;存在

中图分类号:B516.54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6.03.01

对海德格尔与希腊神话、基督教的神学渊源的讨论以及“神”的规定一直是海德格尔学界颇多争议的主题。主要有如下观点:(1)强调海德格尔的神学背景,将其“神”或“神性”归结为基督教意义上的创造万物的神或荷尔德林的“神”。这种观念看到了海德格尔“神”来源于基督教以及与荷尔德林的渊源,但没有指出二者之间的区别。(2)认为海德格尔的神不同于古希腊的众神和基督教的上帝,指出海德格尔的神是存在自身的“神性”。但这种观念无法解释这种“神性”与荷尔德林的神乃至基督教的上帝有何区别。因为在这种观念的描述中,无非是“神性”取代了以往神的地位,仍有着人格神的嫌疑。(3)突出海德格尔晚期对语言的重视,因而将海德格尔的神归结为语言召唤出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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