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研究
2016-09-23李艳莉
高教探索 2016年7期
李艳莉
摘要:民国时期大学教师为解决薪金积欠带来的经济紧张,希冀获得更优裕的生活等,而过上“跑街式生活”的大有人在。政府对此为“特殊情形式”的有条件认可、大学则为“商请校长式”的许可,二者对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呈现有条件禁止。总体而言,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苦且累,常需要长途跋涉、多校奔波,但是按时支薪又使得大学教师可维持生活水准,且此项收入较之中小学教师收入高。大学教师的“跑街式生活”,可以利于不同大学的教师学术交流,更新他校学生思维,其弊端则在于教学时间、教学效果等难以保障,大学教师教学和学术难以平衡等。基于此,国立教育考察团等提出必须从保障大学教师待遇、促进师资养成、培育大学教师责任感等方面努力。
关键词:民国时期;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
“跑街”一词的解释为:“旧中国商人雇佣的推销员。”[1]跑街有基本的月薪外加佣金,佣金的多少,全靠自己的本领。当时,为解决教育经费不足、薪金积欠带来的经济紧张,希图增加收入获得更优渥的生活等,“跑街式生活”不再是商店推销员、买办等的“专利”,大学教师四处兼课、兼差的也大有人在。大学教师“跑街”主要指本大学专任教师除担任本职工作之外还在外兼差,主要包括到其他大学兼课,到其他机关兼事等。[2]大学教师“跑街”首先有赖于自己的本领、能力等,而兼职,尤其是兼课按钟点计算薪金,则使得大学教师能多兼多得。当然,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因干扰本校教育教学、教师学术发展等,政府和大学明令限制大学教师兼职,但二者依然并行不悖地共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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