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家校教育共同体的构建
2016-09-22刘志红
新课程研究·教师教育 2016年8期
刘志红
【摘 要】 构建家校教育共同体是基于二者法定义务、本质属性、相互关系的考量,以思想共识、目标共同、信息共享、行动共振、责任共担为基本内涵,以主导力量、平台建设和激励机制为基本条件,对于形成二者良性互动的共育模式颇有助益。
【关 键 词】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共育;良性互动;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G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6)24-0109-02
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人的教育过程中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的两个重要环节,二者缺一不可。只有构建思想共识、目标共同、信息共享、行动共振、责任共担的家校教育共同体,才能形成家庭和学校教育良性互动的共育模式。本文试图以小学教育为切入点,对构建家校教育共同体进行了探讨。
一、家校教育共同体的提出
按照温格在《实践共同体:学习、意义和身份》中的界定,家校教育共同体是实践共同体的一种。它具有松散性、认同性、满足需求性的特征,即家校教育共同体是一个由教师和家长组成的松散型而非组织严密型的群体,成员对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追求高度认同,相互之间有无形的精神纽带,成员在教育实践中可以获得某种需求的满足。
之所以提出家校教育共同体,一是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需要。为了确保法定义务的履行,建立家校教育共同体,既可以相互支持、相互协助,又有利于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二是解决人的禀赋的差异性与学校教育的通用性、普适性之间的矛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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