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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2

中国煤炭工业 2016年4期
关键词:监察瓦斯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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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布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指导意见

日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描绘出中国能源互联网未来十年发展的基本雏形。根据 《指导意见》,2016~2018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2019~2025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能源互联网建设目标和产业发展中的十大重点任务,涉及能源互联网产业链全部内容。包括推动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培育售电商、综合能源运营商和第三方增值服务供应商等新型市场主体;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培育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市场模式;发展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推动能源互联网的关键技术攻关;建设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

国家安监总局:启动7项煤矿安全专项监察

近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从3月初开始启动煤矿瓦斯防治、水害防治、超能力生产、安全投入、安全培训、设备安全、建设项目等7项专项监察。

通知表明,煤矿瓦斯防治专项监察于3月至4月进行,重点检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以及近3年发生瓦斯事故的矿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于5月进行,主要针对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资源整合矿井以及近3年来发生过水害事故的矿井。

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于6月进行,主要针对全国生产煤矿,重点检查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省区大型煤矿。煤矿安全投入专项监察于7月进行,主要针对正常生产煤矿企业,重点监察煤矿企业2015年以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等情况。

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于8月进行,主要针对煤矿企业及其有关人员,重点监察煤矿企业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制度、计划建立和落实、培训考核、先培训后上岗等情况。煤矿设备安全专项监察于9月至10月进行,主要监察大型固定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供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情况,井下运输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情况,淘汰落后设备及隐患整改情况。

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于11月进行,监察所有煤矿建设项目的手续是否齐全、违法开工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停止建设,有关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山西:煤矿项目竣工验收出新规

为加强全省煤炭行业建设项目管理,优化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全面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山西省政府于3月16日发布了《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该办法取消从业人员准入及用工管理、紧急避险系统验收,将职业病防护设施、通风、瓦斯抽采及防突专项、井下民爆物品库、档案验收(重大建设项目)等专项验收并入项目竣工验收。同时,明确提出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与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等各专项验收同步并列进行,互不为前置条件。

河南:多措并举促煤炭行业解困

3月8日,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煤炭行业解困的意见》。意见表明,在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的同时,河南省将采取财税、金融、土地等多方政策支持,促进煤炭行业加强经营管理,推进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建设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矿井、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及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确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需要新增产能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用3年左右时间,依照国家退出标准,关闭淘汰相关矿井。全面实行煤炭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支持分类处置兼并重组煤矿,制定停产关闭矿井财政补助、职工安置、产业转型等扶持政策,支持扭亏无望的矿井关闭退出。

《意见》提出,支持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2016~2018年,省财政每年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5000万元,对完成分离移交工作的予以补助。煤炭企业要通过实行内部退养、培训后转岗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自主创业等途径,做好企业职工转岗分流工作。

安徽公布煤矿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划定标准

为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煤矿事故,安徽省公布了煤矿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划定标准。明确四类停止开采区划定标准,即采深大于1200m的区域;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急倾斜煤层;存在尚未治理导水陷落柱的区域;地表水和老空水淹区域下的急倾斜煤层。同时,将煤层原始瓦斯压力5MPa以上,且无保护层开采条件或未采取地面钻井抽采或井下远距离钻孔等措施将瓦斯压力降到3MPa以下区域;采深大于1000m、且原始瓦斯压力3Mpa以上,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或不能采取地面钻井等抽采措施的区域;地质构造极其复杂,煤层极不稳定,且原始瓦斯压力超过3MPa以上的区域;近水体(含水层)煤层未查清水体 (含水层)水文地质条件的,与强含水层存在水力联系的含(导)水断层煤柱的,物探异常区(或疑似陷落柱)未采取补勘验证的区域;存在冲击地压危险采取解危措施后,经效果检验仍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矿井原岩温度超过40℃,采取降温系统后采掘工作面温度不能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的区域,列为暂缓开采划定标准。

山东出台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日前,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则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

该细则规定商品煤的基本要求为灰分:褐煤≤30%,其它煤种≤40%;硫分:褐煤≤1.5%,其它煤种≤3%;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16%、硫分≥1%的散煤。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承运企业对不同质量的商品煤应当 “分质装车、分质堆存”,储运过程中不得降低煤炭的质量。要求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单位均应制定必要的煤炭质量保证制度,建立商品煤质量档案。

重庆:2~3年内煤矿数减至70个以内

3月1日,重庆市公开发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重庆将压减煤炭、钢铁、造船、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过剩产能。2~3年时间内,将煤炭产能压减到2000万吨以内,煤矿数量压减到70个以内,其中重庆能源集团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

济矿集团:建立机关干部蹲点包保常态化机制

在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企业奋力突围的大形势下,济宁矿业集团密集开展了“机关干部蹲企调研”活动。活动自2015年11月开展以来,历时4个月,9名领导班子成员、20名中层干部参加了本次活动,覆盖了济矿集团12个下属煤矿及非煤企业。近日,济矿集团下发 《关于建立集团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到企业蹲点调研包保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了调研人员范围、调研周期、调研内容、调研方式和具体要求,落实“深、严、细、实”的工作标准,增强工作实效,从而将蹲点调研包保工作不断向规范、纵深推进。

郑煤集团:内部市场化管理显成效

为适应煤炭市场新形势,郑煤集团深挖内潜,积极在所属各矿井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使降本增效工作由被动管理变为主动管理。目前,郑煤集团所属各矿井已基本完成后勤物业、医院、幼儿园、机修队等地面单位与主业剥离并实现单独核算工作。特别是郑煤集团白坪煤业公司作为试点单位,截至2016年3月底,已建立安全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物资市场、租赁市场、电力市场、修理加工市场、运输市场、科技创新市场、资金市场、防突市场、煤质市场等11大内部市场,已初步建立了完整的工作体系。

我国首台竖井掘进机完成加工调试

为解决我国矿山竖井井筒传统钻爆法施工速度慢、施工安全性差、作业条件恶劣、职业危害严重、劳动强度大等问题,近日,由天地科技建井研究院主持研发的我国首台矿山竖井掘进机在宁夏银川完成加工调试,这标志着我国矿山井巷掘进向机械化、智能化和无人化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据了解,竖井掘进机除可广泛用于矿山井筒建设外,在水电、人防、科学实验等其他地下工程领域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同忻矿:严把“三关”强化煤质管理

针对当前严峻的市场形势,同煤国电同忻煤矿通过严把“三关”强化煤质管理,实现了以质增收。一是狠抓源头关。超前对各工作面的断层发育、煤层厚度等进行探查、预测和分析,要求综采队必须合理控制采高,做到“见矸关窗”,不割底矸,以提高入洗原煤质量。二是严控入洗关。应用在线测灰仪先期预测煤质,准确掌握煤质数据,并利用尾煤脱水系统优势,最大限度提高精煤回收率。三是把好检验关。严控煤质指标,及时调整介质密度和粗煤泥系统,合理介质配比,确保洗精煤率控制在60%以上。(钟亮)

数字

0.3元/立方米——煤层气开采补贴逆势提高

3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通知》,提出“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从0.2 元/立方米提高到0.3元/立方米。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变化等,财政部将适时调整补贴政策。

2877万吨——1~2月全国进口煤炭量

据海关统计,2016年1~2月,全国累计进口煤炭2877万吨,同比下降10.2%;累计出口煤炭152万吨,同比增长129%。

51346万吨——1~2月全国原煤产量

3月1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6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数据显示,1~2月份全国原煤产量51346万吨,同比下降6.4%。

5000万吨——山东省未来5年煤炭去产能数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明确要求全省所有煤炭企业去产能减产量,到“十三五”末煤炭产能压减至1亿吨左右,去产能5000万吨。其中,生产矿井力争压减产能2000万吨,关闭淘汰产能3000万吨。每年需控制压减煤炭产量1000万吨左右。

14处——江苏省拟用3~5年有序退出煤矿数量

日前,江苏省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初步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方案提出,从2016年起,江苏省拟用3~5年时间,引导5家企业14处煤矿有序退出,退出产能达到47.7%。2016年退出11处煤矿,核定总生产能力1016万吨/年;2018年退出2处煤矿,核定总生产能力46万吨/年;2020年退出1处煤矿,核定总生产能力120万吨/年。

(责任编辑: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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