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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如何能够留住人才
——基于富安娜的案例研究*

2016-09-20韩静,王烨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韩 静,王 烨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30)



股权激励如何能够留住人才

——基于富安娜的案例研究*

韩静,王烨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33030)

股权激励素来被誉为留住核心人才的“金手拷”,但金手铐真的能发挥作用吗?通过对富安娜的研究,发现四次股权激励计划并没有减少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率,甚至第一期股权激励对象有一半以上离职,本文通过分析富安娜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的严格程度,激励对象的选取和股权集中度,指出股权激励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发挥留住人才的作用。

股权激励;保留人才;行权条件

股权激励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已经成为当下一种普通的薪酬方式,纵观股权激励研究史,发现学者们对于股权激励的理论研究更多地是从一正、一反两个方面进行,究竟股权激励是“激励”或“自利”,学者们各执己见。股权激励研究之初,Kaplan(1989)等学者认为股权激励可以有效激励管理层,提高公司业绩。随着研究的深入,国外学者发现了股权激励的弊端,Carpenter and Remmers(2001)认为高管利用内幕信息通过股权激励套利,Herona and Lieb(2007)发现高管通过操纵股权激励授予日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自利”。我国学者也认为股权激励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吕长江(2009)认为国有企业很可能歪曲了股权激励的激励之意,高管的权利并没有得到有效监管,股权激励也就成了高管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王烨,盛明泉(2012)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的有效性也取决于股权激励初始设计环节,管理层会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达到自利的目的,股权激励并不能有效解决代理问题,有可能沦为代理问题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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