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为了师生的幸福
2016-09-10徐飞
江苏教育·中学教学版 2016年10期
徐飞
2011年,耄耋之年的关怀伦理大师、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在北京解释她个人对“幸福生活”的理解时说:“幸福生活就是事业顺遂、良好的人际关系、有空闲时间看自己喜爱的书,以及在海滩上散步看日出与日落……”诺丁斯教授列举的幸福生活的这四个要素,看似简单,其实想全部拥有却并不容易。
人类社会已经逐渐步入一个理性至上、意义缺失、精神危机、生态失衡的特殊阶段,生活节奏在加快,人的幸福感却在降低,人际间的亲密感逐渐消失,人与自我的交流日趋减少……在这样的情势下,诺丁斯教授出版的教育理论新著——《幸福与教育》,不啻是一剂良药,给躁乱的时代带来清凉与慰藉。
诺丁斯的幸福教育观是由“为了幸福”的教育目的论、“多元开放”的幸福内涵论、“基于生活”的幸福来源论、“崇尚选择”的幸福教育论四个部分相互链接而成的有机体。
诺丁斯教授认为,尽管幸福不是教育或生活的唯一目的,但它是核心的目的,“好教育就应该极大地促进个人和集体的幸福”。她在书中对教育“为了幸福”的目的进行了详尽的论述。诺丁斯并不否认其他教育目的存在的重要性,但就各种目的间的关系而言,“为了幸福”的教育目的与其他目的之间是核心与外围的关系。换言之,教育活动的其他目的要围绕“为了幸福”这一核心目的来安排,其他目的是帮助学生间接实现幸福的手段和工具。同时,诺丁斯还指出,“幸福既是教育的目的,又是教育的手段”,她倡导那种重视体验、知识和情感交流共在的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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