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教师工作的价值之维
2016-09-10桑爱民
基础教育参考 2016年14期
桑爱民
教师的教学生活具有不同的价值维度,对于自身而言,具有生存价值、发展价值、享受价值;对于学生而言,教学生活是生命智育、生命美育、生命德育的重要途径,具有理性启蒙、德育教化、审美体验等价值;对于社会而言,其教学是文化传承、奉献社会的重要途径;对教师而言,只有实现了职业价值观,才能开启优雅的教育教学生活。
教师的价值
教师生活在教育世界之中,从事教育工作,为社会提供教育服务。教师基于一定的教育认识并在价值航舵指导下生发出教育行为。用“教师”的使命和价值来选择自我、构建自我、塑造自我是教师工作的基本内涵,教师工作的所有环节都涉及价值的冲突与抉择。因此,价值属性是教师工作的自然属性和教师工作重要特性的体现。
汉代著名学者董仲舒说:“善为人师者,既美其道,又慎其行……”意为“教师,既要完美自己的道德,又要谨慎自己的行为……”陶行知先生也指出“建筑人格长城”,实现“以教人者教己”。教师的人格魅力包括教师的知识修养、道德品质、文明行为修养等。教师的人格魅力给予学生的教育和影响往往不因学生的毕业而终止,而会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持续的影响,甚至会伴随他们一生。
教师只有用渊博的学识、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人格魅力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塑造学生,为学生树立一座无言的丰碑,才能达到“言传身教”的效果,为学生人格的形成打下深深的烙印,教育教学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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