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仁风冤案昭雪内情
2016-09-10刘海川
检察风云 2016年18期
刘海川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服刑13年的钱仁风无罪。2016年8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向钱仁风赔偿172万元。
改判无罪后,“钱仁风投毒案”迎来新的进展。2016年8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向曾服刑13年的钱仁风赔偿172万元。
“钱仁风投毒案”曾引发广泛关注。2002年,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重大投毒案,一名两岁女童“摄入毒鼠强”身亡,另有两名幼童经抢救脱险。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17岁的幼儿园小保姆钱仁风遭警方控制。同年,钱仁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随后,云南省高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维持原判。入狱后,钱仁风坚称无罪,不断申诉。
2015年5月4日,对该案复查近两年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9月29日,“钱仁风投毒案”在云南省高院再审开庭。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改判钱仁风无罪。

跨越14年的投毒案尘埃落定。作为第一个披露该案的记者,我在3年中,共报道10余次。如今静下心来回忆当时的一些内幕,以及我曾在报道中犯下的错误,值得警惕和反思。
致命漏洞
第一次听说钱仁风的案子,是在2012年8月22日。在同事聚会的饭桌上,凉山籍青年作家、文化记者包倬给我们讲了巧家县的一个故事。在此之前,我曾经四赴巧家,调查当时轰动全国的巧家县爆炸案。
“在我老家,桥那头的巧家县,一个小保姆被冤枉投毒,要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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