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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在铅弹下的“枪迷”

2016-09-10孟祥林

检察风云 2016年18期

孟祥林

枪迷酷爱枪械并沉醉其中本无可厚非,但凡事都要把握个度,如果超越了法律边界,这种变了“味”的爱好便会令自己走向犯罪深渊。河北省新河县“枪迷”为金钱所惑,因将自制千余发铅弹在网上出售而自毁前程,三名买家也难逃法网。

2016年6月,新河县人民法院以陈某超犯制造、买卖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铅弹的买家之一翟某峰也获刑10年,另外两个买家因归案较晚尚未作出判决。卖家和买方均获刑十年以上,这是史上对“枪迷”的最严惩罚,由此引起当地群众极大关注,其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周密排查,铅弹制造者是“枪迷”

短短三个月,一个叫“陈琳”的人频频通过快递公司向全国各地出售“铅弹”捞取不义之财近万元,由此埋下的安全隐患不堪设想。经初查,“陈琳”的信息全是伪造的,案情一下子变得扑朔迷离。

2015年7月14日晚上9点,天色渐渐黑下来,33度的高温令人酷热难忍。这时,县公安局大队长正带领两名侦查员,在西边仙村挨家串户走访巡查。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陈某超家依然是“铁将军”把门。在村支书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了陈某超的父亲。

其实,陈某超此刻正坐在县城公园的石凳上,貌似优哉地观看一群大妈跳广场舞。半月前,他给贵州义乌市“枪迷”寄去的写有“物品”的包裹至今杳无音讯,买家也联系不上……他隐约感到一种不祥之兆。

就在他陷入沉思时,手机的铃声突然响起,屏幕上显示的是父亲的号码,陈某超这才放心地接起电话,但他万没想到手机里传出陌生男人的声音:“我们是新河县公安局的警官,有事找你,请你迅速赶回家配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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