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招商”的招商局员工
2016-09-10曲轩
检察风云 2016年18期
曲轩
本有大好前程的招商局工作人员袁齐双,却因打着“招商”的幌子诈骗600余万元被告上法庭。那么,他是怎样将受害人多年积攒的购房款骗到手,最终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惩处呢?
“帮忙”购房骗资金
2010年,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的王先生准备在当地购买一套商品房,得知在招商局工作的袁齐双与开发房地产的老总很熟,可以帮忙优惠买房,便想方设法找到了他。这时正为经营网络实体商城筹措资金搞得焦头烂额的袁齐双毫不犹豫将此事答应下来,先后收取了王先生多次给付的购房款26.5万元。在王先生的催讨下,袁齐双将其中的4万元交了房屋首付和转让费。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袁齐双以同样的方式骗取黄某购房款20.5万元,并将其中1万元交付了购房定金。实际上,黄某所购房屋开盘时,其认购的房屋因未实际交款而被出售。2013年7月,袁齐双以同样手段三次收取陈先生购房款31.35万元,另骗取吕女士购房款32万元(归还了3万元),骗取张先生34万元(归还了15.09万元)。
在法庭审理中,袁齐双辩解上述行为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不能认定为犯罪。法庭审理认为,袁齐双在未能选到房屋或如约进行购房或购买商铺的情况下,隐瞒事实骗取王、黄、陈、张等人钱财挪作他用,辩解无非法占有目的和行为的辩护意见法庭不予采纳。
2013年10月,得知沾益县某单位准备集资建房,刘先生找到了筹资建设购物广场的袁齐双,其毫不迟疑答应为刘先生集资一套单位房,随后收取预付现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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