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化目标下的城乡教师交流
2016-09-10荀以勇
教书育人·校长参考 2016年2期
荀以勇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虽然我国的教育公平的整体状况在不断改善,但目前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师资和办学条件方面仍存在差距。实现教育公平必须突破城乡教育水平悬殊这一重要瓶颈,当前,“均衡教育”“公平教育”“和谐教育”,已成为落实教育科学发展观的高频率“关键词”;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已成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谁赢得了今天的教师,谁就赢得了明天的学校教育”。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在推进“均衡教育”的过程中作用至关重要。自2011年开始,我县积极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让城镇教师下乡“传经”,农村教师进城“学艺”,城乡学校互相帮扶、教师“双向流动”,充分发挥了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全县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身为交流教师中的一员,对“交流”的积极作用有切身的体会。但是,跳出“角色”,以旁观者的眼光审视“交流”,不难发现,当前城乡教师在交流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下乡”的利益性问题
城乡教师交流活动,虽主张让教师自主申报,但事实上,大多数还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下运作,究其原因,“交流”涉及了相关人员的利益调整。
城乡间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交流”会导致其中一部分人或县城学校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这些人或学校可能会对这一制度采取抵制行为,进而影响制度运行的效率。首先,优质学校参与教师交流的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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