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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簡牘所見“遷陵守丞”補正

2016-08-30楊智宇

简帛 2016年2期

楊智宇

里耶秦簡牘所見“遷陵守丞”補正

楊智宇

一、 相關研究整理評述

2002年湖南省龍山縣里耶鎮發掘出土了一批秦代簡牘,内容大部分爲秦代遷陵縣行政文書,爲研究秦代職官、政區地理、基層政府運作等方面提供了豐富的資料。其中存在大量有關“遷陵守丞”的記録,隨着簡牘資料的陸續公布,這一問題引起了學者的熱烈討論。下面就相關討論作一簡要整理。

2003年率先公布的數十枚里耶秦簡中出現了“遷陵守丞”,整理者將其視爲一種職官。*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湖南龍山里耶戰國——秦代古城一號井發掘簡報》,《文物》2003年第1期,第34頁。李學勤先生指出,“遷陵守丞”應理解爲遷陵縣的代理縣丞。*李學勤: 《初讀里耶秦簡》,《文物》2003年第1期,第77頁。李先生的意見後來基本爲簡牘整理者接受。*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湘西里耶秦代簡牘選釋》,《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10、24頁。然而,自2004年起,陸續有學者對“代理縣丞”説提出質疑。陳松長先生認爲“守丞”之“守”不應理解爲“試守”或“代理”,“守丞”應當是秦漢時期一種常見的職位較低的官吏,其職責是輔佐郡守或縣令。*陳松長: 《〈湘西里耶秦代簡牘選釋〉校讀(八則)》,《簡牘學研究》第四輯,甘肅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24頁。而楊宗兵先生則認爲,秦代縣級政區長官不稱“令”、“長”而稱“守丞”,“守丞”有時簡稱“守”或“丞”,三者互見無别,含義相同。*楊宗兵: 《里耶秦簡縣“守”、“丞”、“守丞”同義説》,《北方論叢》2004年第6期,第12—13頁;《里耶秦簡釋義商榷》,《中國歷史文物》2005年第2期。

雖然有學者對“代理縣丞”説提出質疑,但相關意見都缺乏有力的史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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