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需求”体现“变化”
2016-08-23邓华红
教书育人·教师新概念 2016年8期
邓华红
在新课程体系中,学生的主体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这个主体地位体现在学生有选择探索方向的权利,有选择具体方法的权利,有自由沟通的权利。但是教师作为课堂的组织者,不可能将教学中的一切决策权都抛给学生,让他们漫无边际地去“探索”,教师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及时给学生以引导和帮助,让他们的探索有明确的目标和适切的方案,有较高的学习效率。如何结合学生的“需求”组织教学活动呢?
一、根据学生的认知基础确定课堂方向
在课堂教学中,有时学生的反应会出乎意料之外,这时候有两种选择,一是将学生牵引到预设的“轨道”上来,继续教学预案,二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顺从学生的认知。这两种处理方式会带来两种截然不同的课堂,方案一的课堂比较容易掌控,学生也能有所收获,而方案二的课堂存在不少未知因素,也无法预知教学实效,面对这样的状况,教师需要立即判断出学生的认知基础和问题的价值,以确定应对方案。此时此刻,问题的重心应该落脚在怎样的学习对学生有利上面,而不是一味地关注课堂的整体性。
例如,在“长方形的面积”教学中,一位教师在揭示本课学习内容的时候,学生异口同声的回答“长方体的面积等于长乘宽”,面对这样的情形,教师不为所动,仍然有条不紊的按照课前的预设,出示了几个大小不一的长方形,以及研究长方形的面积与哪些因素相关的表格,然后让学生用小正方形来沿着长方形的两条边分别摆一摆,然后填表,观察,以便学生能够“发现”长方形面积的计算方法,可想而知,学生对这样的“探究活动”是索然无味的,只能是装模作样地去操作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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