枇杷树:一个不容忽视的意象
2016-08-20刘飞
语文教学之友 2016年8期
摘要:《项脊轩志》文末的那株枇杷树在教学中历来被人忽视,其究竟是何人所植以及择取与书写这一意象到底有何深层意蕴。探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文章主旨。
关键词:《项脊轩志》;枇杷树;意象
《项脊轩志》是明代杰出散文家归有光的名篇,现被多版高中语文教材收录。此文共有六段,分“正文”(前四段)与“补记”(后两段)。学界已有考证,前者大约是作者18岁时所作,后者大约是13年后,也就是作者31岁后所续。此文末尾写道:“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并将之单独成段。教参和大量教辅都将这一段译作“庭院中有一株枇杷树,是我妻子去世那年亲手种植的,现在已经像伞盖一样高高耸立了”。这种翻译不能详知的是:这株枇杷树到底是谁种植的?“枇杷树”这一意象的择取与书写到底有何深层意蕴?
一、枇杷树究竟是何人所植
就界内已有论述来看,普遍认为这株枇杷树是归妻魏氏所植。阐述依据集中在以下三个视角:语法结构视角、文本语境视角、传统文化视角。
首先,基于语法学角度的分析。从古汉语语法结构入手,“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这句话的断句不明确。可以是“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也可是“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从字面意思来看,枇杷树无论是作者本人所植还是其妻所植,都能解释的通。然而有人从作者行文用语中发现“作者在记述‘我的言行时,都是用‘余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的,不应该单单在此改用‘吾。否则叙述就与全文不一致,因此可以认为这个句子的主语就是‘吾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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