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谋划突出条件管理选优配强村居“班长”队伍
2016-08-18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6年8期
[摘 要]
村居党组织书记是村居各项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力量。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对接市委 “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 一号课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并为村居“班长”队伍建设畅通渠道、落实待遇、加强后备,切实有效地激活了基层力量,强化了基层管理,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关键词]
村居“班长”;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 D2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8-0050-03
近年来,上海市闵行区围绕“社会治理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的要求,聚焦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现状、目标任务、制度创新等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2015年初,又根据市委一号课题“1+6”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班长工程”“1+6”文件,着力打造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严格条件设置,明确“什么人能当班长”。针对各街镇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区委在年初制定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1+6”文件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条件管理的操作途径,对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统一实行条件管理,健全选派培养机制,确保将最优秀的干部选派到村居最重要的岗位上。
一是明确岗位条件。紧紧围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基层党建等核心工作,规定了村居党组织书记任职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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