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合庆的“1+1+X”村民自治工作法
2016-08-18张伊明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6年8期
张伊明
[摘 要]
浦东新区合庆镇的1+1+X村民自治工作法,解决了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如何确保执行、如何推进实施等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果,2014年8月在浦东新区全面推广。
[关键词]
浦东新区;合庆镇;1+1+X村民自治工作法
[中图分类号] D4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8-0048-02
浦东新区合庆镇区域面积43平方公里,下辖29个行政村、6个居委、162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5.7万人,来沪人员近10万。从2010年开始,合庆镇开始探索和实践党组织领导下的1+1+X村民自治工作法,取得了积极成果,先后荣获浦东新区基层党建工作品牌、上海市依法治市优秀案例、上海市2014年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并于2014年8月在浦东新区全面推广。
一、是什么?
“1+1+X”工作法既坚持了党的领导(“1”),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尊重和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就“政策法规之外,道德情理之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经村民民主决策建章立制,形成自治章程(“1”)和若干实施细则(“X”),成为村民自治的依据。自治章程是基础性、指导性文件,“小宪法”;实施细则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就群众关心的事务如何处置所制定的实施细则,一般都是村里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如征地安置、集体资产处置、农民建房、土地流转、补贴发放等等。
二、怎么做?
(一)明确哪些内容需要自治。“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法无规,村民自治”,这是村民自治的空间和定位。在当下,经济迅速发展,村级集体资产不断壮大,群众民主权利、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村务管理中的土地流转、资产管理、征地安置、收支预决算、各项保障及福利待遇等越来越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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