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援助制度的法治化建议
2016-08-15姜小夕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管理机制
姜小夕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207)
我国对外援助制度的法治化建议
姜小夕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207)
[摘要]近年我国政府对外援助规模普遍扩大,援助金额逐年上升、援助形式多样化,但对外援助的立法缺陷和管理机构的职权不明确普遍加大了援助的经济成本和政治风险。应规范和完善对外援助制度,应注重对外援助的法律治理。
[关键词]对外援助;法律治理;法律体系;法律规制;管理机制;程序决策体系;监督机制
从中央财政部预算司发布的相关资料可看出,从新中国成立到2014年底,中国累计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近4000亿人民币的援助。[1]2015年9月下旬,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联合国发展峰会并发表题为《谋共同永续发展 做合作共赢伙伴》的重要讲话,并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将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首期提供2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中国继续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投资,力争2030年达到120亿美元;中国将免除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截至2015年底到期未还的政府间无息贷款债务。”可见,将政府的对外援助行为圈定在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的权责范围内已成为影响我国对外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对外援助的概况
(一)对外援助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对外援助事业始于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在财力物力比较匮乏的情况下,向为民族解放而战的越南和朝鲜提供了军事物资援助,之后逐步将援助对象扩大到东南亚的其他国家,随后非洲、拉丁美洲、太平洋等岛国也成为我国外交援助的受益者,援助方式也扩展到了经济和技术领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