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美丽颜值希望破灭,职业女性艰难维权
2016-08-10
分忧 2016年9期
关键词:医疗机构
[案情]24岁的杜芳在一家外企做文案工作,尽管每天早来晚走,收入却和其他部门相差很多。于是,她有了动动岗位的打算。她一度听到在销售部工作的丽丽说那里缺人,销售部的底薪加奖金差不多比文案工作的收入多两倍,可丽丽说做销售的最注重形象了。杜芳一直对自己的容貌缺乏自信,于是就动了整形的念头。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来到了一家医院的整形外科咨询,医生热情地接待了她,并拿出设计方案:通过眼部拉皮和隆鼻手术,让眼睛变大、鼻子更有棱角。杜芳很快被电脑效果图吸引,她做了生平最大胆的一次决定:为了美丽颜值,手术!然而后来的事态发展却事与愿违,术后的杜芳眼睛闭合困难,鼻子呼吸不畅,整容后的形象也遭人说三道四。让她没想到的是,医院认为手术效果已经很不错了,双方分歧很大。杜芳要求医院将自己恢复成整容前的样子,遭到医院拒绝。她一气之下就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经律师调查,这家医院系心脏病专科医院,既不能设立科室,更没有从事医学整容的资质。了解真相后,杜芳找到医疗行政部门,在其干预下,医院向杜芳退还了全部手术费。律师鼓励她继续维权,杜芳为了不被人笑话,决定就此止步,再也不想通过整容来改变自己了。
[评析]《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第十七条规定“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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