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6-08-10李志新
大学图书情报学刊 2016年4期
李志新
(国家行政学院,北京 100089)
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李志新
(国家行政学院,北京 100089)
摘要:“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是目前政府与学界的重要议题之一。各国希望通过开放政府数据来推动经济的转型。文章通过论述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的法律依据和实施原则、具体措施、实施现状和特点,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数据开放;数据共享;新西兰;政府数据;政府主导
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纲要将“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作为主要任务列出,由此可见国务院对“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重视程度。更深一层来讲,数据开放是大数据发展的基础,也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的根本所在。
2014年度的《全球开放数据晴雨表》中,新西兰仅次于英国、美国、瑞典,位列第四名;在亚太地区,领先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等国,为第一名[1]。不同于英国及美国“以商业应用”为主导的数据开放模式,新西兰的政府数据开放以政府为主导。其独特的模式及经验,对我国的政府数据开放实践有重要意义。
新西兰的数据开放肇端于国土资源部( Land Information New Zealand)对地理数据的开放,逐渐深入到其他部门及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是在新西兰政府全面推动“政府开放(open government)”的背景下推广而行的,由国家服务委员会(state service commission)制定行动目标,信息通信技术部(ICT)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发展历程为[2]:2008年建立跨部门的“新西兰开放政府信息与数据项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