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研究
2016-08-09李佳峰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6年7期
李佳峰
(香港中旅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 999077)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研究
李佳峰
(香港中旅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999077)
摘要: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通常被视为企业发展的阻碍,而股权激励制度则是重要的弥补措施。文章采用DID模型,对2006—2010年首次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实证研究,探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间的关系,评估影响股权激励效果的各要素。研究发现,实施股权激励没有显著改善公司业绩,只有激励期限能显著影响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该研究将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角度为上市公司及政策制定方提供参考。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企业经营
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源自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中形成的固有缺陷——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表现为自身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因此,股权激励制度这一相应的弥补措施就显得十分重要。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股权激励在国外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长足的发展。目前,美国有50%以上的公司使用长期激励计划。美国100亿美元以上规模的大公司,其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构成是,基本年薪占17%,奖金占11%,福利计划占7%,长期激励计划占65%。1999年薪酬最高的50位总裁其平均股票收益占总薪酬的94.92%。反观近20年来美国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这种长期激励功不可没。[1]
2005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开启了我国的股权激励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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