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歌诗《乌栖曲》创调首曲综考通释
2016-08-05王梦,刘刚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6年7期
王 梦,刘 刚
(1.湖北文理学院 文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2.湖北文理学院 宋玉研究中心,湖北 襄阳 441053)
乐府歌诗《乌栖曲》创调首曲综考通释
王梦1,刘刚2
(1.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湖北襄阳441053;2.湖北文理学院宋玉研究中心,湖北襄阳441053)
摘要:梁简文帝《乌栖曲》四首当为该曲创调之作,应是简文帝任雍州刺史期间所作。四首之其二所说“宜城”,属于“西曲”产生之樊邓地区,也即古襄阳一带,因此《乌栖曲》四首是属于南朝古襄阳地区的乐府歌诗。我们以《乐府诗集》为底本,以《玉台新咏》等各本为校本,对四首诗进行了综考通释,《乌栖曲》四首应是题材相同的两组歌诗,“其一”“其二”为一组,用女子的嗔怨和男子为酒而爽约的情节,反映有梁一代贵族青年既依恋“花前月下”又追求“对酒当歌”的奢靡放浪的生活。“其三”“其四”为一组,直写夜宿倡家,表现贵族男子的狎妓生活。对于宫体代表诗人的代表作品进行综考通释,有助于深入了解宫体诗的艺术风格、语言特点、表现手法与时代影响之下的格调嬗变。
关键词:乐府歌诗;乌栖曲;综考通释
郭茂倩《乐府诗集·西曲歌中》录有梁简文帝《乌栖曲》四首,是为该曲创调之作。其文看似通俗,其意看似浅近,而若细读深辨,其中有许多难解之词、难读之句、难通之意,而且历代不同的版本所录文字各从所据,在西曲歌诗中异文最多,以至于古今研究者对其用语、表意,多有歧义,甚至误读曲解,因而大有考辨解读之必要。兹将《乐府诗集》之所录不作校改抄录于下,以备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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