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安机关竞争上岗制度的完善
2016-08-08何文波赵卓超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200137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上海201400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上海201600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制度
何文波,刘 菲,赵卓超(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200137;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上海 201400;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上海 201600)
浅议公安机关竞争上岗制度的完善
何文波,刘菲,赵卓超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200137;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上海 201400;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上海 201600)
虽然竞争上岗已在公安机关人才选拔中被广泛应用,但是随之出现的问题也日益凸显,需要对公安机关竞争上岗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通过大力宣传竞争上岗制度、科学量化资格审查、加强考官的管理和监督、应用评价中心技术、加强任前培训和绩效管理等措施,完善化公安机关竞争上岗工作。
公安机关;竞争上岗;制度完善
为了更好地选用高素质的公安人才,公安机关应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制度便是其重要的一个方面。随着竞争上岗在公安机关的人才选拔中被广泛应用,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对公安机关内部的竞争上岗制度进行研究尤为必要。
一、公安机关竞争上岗制度的概念及实行情况
公安机关竞争上岗是指适用于公安机关司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的岗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民警察在职务晋升过程中,通过一定范围内公开竞争,经过笔试、面试、群众评议和组织考察等确定某一领导职位任职人选,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决定任命的一种公安机关内部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公安机关竞争上岗制度是关于公安机关竞争上岗工作的一系列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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