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教学法在公安文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016-04-11赵加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200137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3期
赵加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200137)
参与式教学法在公安文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赵加贵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200137)
公安院校与普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有诸多区别,其中公安文书写作是培养公安民警的通用能力之一,公安文书课程作为公安院校必修基础课,有其重要的价值。如何更好地结合公安实际工作写好公安文书是公安文书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针对于此,我们以公安文书课程教学为研究起点,从教学主体——教师和学生两个维度分析,引入“教学与实践”结合,学生转型的参与式教学理念,提出一些文书教学改进思路,缩短教学与公安一线实战的距离,进一步提高公安文书教学水平,力争培养“理论扎实、写作能力强”的公安人才。
公安文书;维度;参与式教学
公安院校普遍开设公安文书课程,是为了让学员了解公安文书的基本理论、流程,掌握撰写公文的基本能力,达到毕业后能在各专业警种岗位上准确、规范地制作公安文书。公安文书主要包括行政文书和法律文书两类,公安院校的教学过程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而在教学的这两个构成中,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通常占主导地位,学生被动学习,这种被动式教学往往会降低学生学习热情,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因此,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十分必要。
公安文书作为公安工作的辅助性工具,服务于公安机关各项管理工作,是保障“政令畅通、警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其实践性、操作性远高于理论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