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暴力的内涵与预防
2016-08-02齐婉华
卷宗 2016年5期
齐婉华
摘 要: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宣告面世。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是我国保障人权、促进平等的历史性进展。本文拟从家庭暴力的主体、形态、损害后果和预防工作等方面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初步探索,试图厘清家庭暴力的内涵、明确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以期推动该法的宣传和落实。
关键词:家庭暴力;内涵;预防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反家暴法是中国依法治家的重大进展,为保护公民在私生活领域的尊严和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武器,要理解这部法律,最基本的问题就是要对家庭暴力进行正确界定,对家庭暴力的内涵进行合理阐释;要实施这部法律,基于家暴的隐秘和复杂性,事前的预防比事后的惩治更为重要,因此我们需要社会各种力量协同合作,构筑起综合性、多元化的社会预防网络,也唯有如此,这部万众期待的《反家庭暴力法》,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挡住施暴者的拳头。
1 家庭暴力关系的主体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和直接受害者,是家庭暴力关系的主体。反家暴法将家庭暴力关系的主体确定为“家庭成员”,以及“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该规定满足了中国社会现实生活的正当需求。
(一)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家庭暴力关系主体中最基本的类型。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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