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伪高新”补税案例分析
2016-07-21刘淑芬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6年4期
刘淑芬
贝因美“伪高新”补税案例分析
刘淑芬
摘要:近些年来,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各种手段进行高新资格“掺假”,贝因美便是其中之一。贝因美接连两次收到税务局的补税通知单,合计需补缴税款8000多万元,成为因“伪高新”而被追缴补税金额最高的案例。本文将通过对贝因美“伪高新”补税事件的分析,结合国内“伪高新”现状,提出一些治理建议。
关键词:伪高新;研发费用;补税
一、案例介绍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SZ002570)是一家主营婴儿食品的公司,于2011年3月上市挂牌交易。2008年,贝因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认定合格。然而,2011年9月,审计署在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抽查审计时发现,贝因美在资格认定时,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和发明专利与主要产品的关联性两个条件存在重大“掺假”行为。因此,浙江省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贝因美需补缴其2008年度与2009年度减免的所得税,合计58927096.40元。随后,当年10月,贝因美便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该事进行了追溯调整。紧接着,2012年5月,贝因美收到浙科发来的通知文件。文件中指出,鉴于贝因美认定前三年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现撤销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需再次补缴税款2785万元。由于“伪高新”面皮的揭开,贝因美失去了在今后五年内重新申请“高新企业”的资格,所得税率也较前上升十个百分点,同时也丧失了地方财政授予的土地和政策方面的优惠,其经营业绩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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