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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合同评价法”运用于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中的研究

2016-07-18杜振斌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小学湖北武汉430063

运动 2016年9期
关键词:体质健康小学生

杜振斌(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小学,湖北 武汉 430063)



“目标合同评价法”运用于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中的研究

杜振斌
(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小学,湖北 武汉 430063)

摘 要:本文采用行动、实验等研究方法,在确定目标合同评价法的实施步骤与方法的基础上,从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中展开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教师与干部的专业素质、工作效果以及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关键词:目标合同评价法;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

目标合同评价法是在教师充分认识自我专业发展水平和学校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教师与学校组织共同制定与实现目标合同,促进教师与学校共同发展的一种评价方法。此方法由美国康涅狄格大学的爱德华·伊沃尼克提出。它具有目标明确、关注成果、民主协商和共同发展等特性,在增进干部教师工作的责任心与能动性上具有其独特优势。目前我国小学体育管理中对它的研究与运用尚处空白。本文针对体质健康促进行动的形式、学校分管干部与教师运用目标合同评价法的基本步骤与方法,以及它对达成教学与管理目标的实践效果等开展研究。旨在充分利用目标合同评价法的诸多优势,改善学校体育管理,加强学生体能素质、健康行为与特长培养等薄弱环节的教学,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目标合同评价法”运用于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中的研究。

1.2研究方法

1.2.1行动研究法 在实践中研究、提炼目标合同评价法的操作办法与体质健康促进策略。

1.2.3访谈法 依据访谈提纲对研究对象进行当面或电话、网络访谈,获取信息。

1.2.4实验法 对实验前的2012—2013学年和实验后的2014—2015学年体育教学与管理、学生体质健康的相关指标进行比较,验证目标合同评价法的实施成效。

1.2.5数理统计法 将研究前后所获数据通过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1.2.6研究路径 体质健康水平测试与评估→确定薄弱学校→制定体质健康促进方案→薄弱学校制订与实施目标合同计划→跟踪干预→体质健康水平再评估→检验实施成效。

2 结果与分析

2.1目标合同评价法的实施步骤与方法

建立由学校分管干部、教师、教研员组成的领导小组,通过培训,使参与的干部、教师明确目标合同评价法的意义和操作要求,然后按照学校自评→起草合同→商定合同→履行合同→效果评价的步骤实施。

学校自评领导小组提供研究前的学生成绩、调查问卷结果和《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对教师与分管干部的评价周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的理论依据与形式、干部与教师的评价指标、实施步骤等。使学校分管干部与教师了解现实与要求之间的差距,明确教学与管理中的优势和不足,确定工作目标。

在老主编力荐下,年轻的何良诸被调到文化厅,在省城安家立业了。那些年,煤炭生产萎缩,老矿几近破产,工人工资欠发,矿工们围攻市政府的事件屡屡发生。真正的采煤一线矿工,特能吃苦,连死都不怕,但让他们“转制”,换一种活法,等于叫榆木疙瘩开窍。饥寒起盗心,矿区治安状况恶化,暴力突发案件不少。这些,何良诸知道,心情沉重。旧满文文物被窃,是真的吗?

起草合同分析实现目标所需的时间、资源和困难等,然后中层干部和教师独自或共同起草分管干部的《学校体育管理目标合同计划》与教师的《教学目标合同计划》。合同计划包括合同范围、现状分析、总体目标、实施目标的阶段行动计划、工作职责等。

商定合同:合同起草者与领导小组一道,对合同中的目标、责任、进度、学校需提供的支持、帮助等进行斟酌,确保合同的可行性。

履行合同:教师与中层干部注重利用、开发和整合各种课程资源,保障学生家校学练的效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研或下校调查,帮助分析、解决问题,保障履约效果。

效果评价:教师适时通过测评、观察、访谈等方法记载学生成绩;领导小组期末采取多种方式评价教师和中层干部的目标达成度,并将结果装入评价档案袋。

如果签约者发现合同中的某项内容不切实际,可经评价,双方商议调整并书面认定。当一个学期的履约结束后,继续签订、履行下一学期的目标合同。

2.2体质健康促进行动的依据与形式

依据:中发[2007]7号和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省市有关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形式:(1)制定并实施学校体育宣传、竞赛、奖励、质量考评等管理制度以及体育课、俱乐部和大课间一体化的课程计划;(2)保障学校体育硬件条件;(3)加强各级研修,提高干部教师的专业水准;(4)控制学生语数外的作业量;(5)发挥学校、家庭与社会的教育合力;(6)将体质健康促进同体育与健康教学目标有机结合,加强健康行为与心理、体能素质等方面的教育与技能特长培养。

2.3“目标合同评价法”的实施对分管干部与管理成效的影响

实验前后,按照五级评判法,由28名分管干部、教师针对学校体育管理进行了“干部管理素质与管理成效”的问卷,实验前后分管干部的工作态度得分为2.6和4.5分,管理水平为1.9分和3.9分,管理成效为2.7分和3.8分,统计结果均出现明显的差异效应,说明干部的个人素质与管理成效明显提高。调查显示,各校落实了管理者的“合同计划”,完善并落实各自职责与管理制度,保障了锻炼时间、物力条件、安全教育等。实验前后一学年各校组织竞赛、展示的运动种类平均为2类和6类、次数为3.2次和6次,组建运动队的均数分别为1.6个和3个。各校变体育活动课为体育俱乐部,落实了课间操与大课间体育游戏的定期更换制,将体育活动与健康教育有效结合,结合社区开展的“托管工程”,落实了学生放学后每周三次的校外体育锻炼时间等。访谈得知,校长认为此项研究解决了教学与管理改革创新不够、教师不推不动等问题,但对学校管理与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家长反映《体质健康达标指导手册》的使用对孩子的平时和假期体育锻炼、生活习惯的培养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社区干部认为校外锻炼丰富了“托管工程”的内容,也得到了家长与上级的认可。

主要原因为:目标合同评价法增进了中层干部的责任心与协作意识。通过签约前的培训、对学校现状的分析以及签约中的斟酌、商议,使合同计划更具针对性。合同的约束与导向以及履约过程中与教师的沟通、专家的指导,促使他们主动学习、比较、研究,使其熟悉了体育教学规范,促进了管理行为的转变、管理过程的规范与管理目标的实现。

2.4“目标合同评价法”的实施对教师与教学效果的影响

2.4.1对教师专业素质与心理健康的影响 实验前后组织管理者和教师进行了“教师专业素质问卷”,实验前后教师教学态度的得分为3.3分和4.7分,教学水平为3.2分和4.5分,统计结果均呈现明显差异(P<0.05)。实验后,教师年度平均听课、上公开课、撰写教学反思、各级获奖数的数量多于实验前。实验前后分别运用SCL—90量表,对所有干部、教师进行了心理健康测试,实验前有5人的“强迫、焦虑、恐怖、自责”均分高于国内常模,实验后有2名教师的“强迫”均分高于常模。访谈发现,实验前他们觉得“学校管理不科学、干得好也不被肯定、很难和领导沟通、有时让人有些灰心、热情没以前高了”;实验后反映“学校能肯定老师的成绩,但要求高,很多东西要学习,感觉压力蛮大”。以上结果说明教师的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部分教师的心理不适得到缓解。2.4.2 对体育教学活动的影响 各校按照《合同计划》落实了体育课、俱乐部和不同季节的大课间活动计划。实验后的体能游戏、课课练、传统与新兴项目、球类、武术等明显增多,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均衡。实验前后各校教学资料检查的均分为8.4分和9.5分,体育课、体育活动、大课间的综合均分为8.3分和9.4分。其中实验前后体育课的平均练习密度分别为27%、34%,平均心率为121次/分、126 次/分,俱乐部的平均练习密度分别为29%、36%,平均心率为120次/分、129 次/分,大课间的平均练习密度为30%、37%,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各校结合实际,加强了肥胖生与速度、力量、健康行为等薄弱环节的教学,教学资料与实施质量明显优于实验前。

主要原因为:目标合同评价法使教师从被管理者转变为课程的管理、研究与质量的自控者,加之考评机制的完善、干部管理行为的转变,使之通过努力能获得各方肯定,有益于教师拥有自尊与自信、增进责任与主动发展意识。其次,通过培训、自评、商讨等,使健康促进计划有的放矢。合同目标的指引与管理制度的健全、落实以及专家、同行间的帮促,促使他们主动作为,保障了履约效果。第三,合同目标的达成与他们的年度考核、评先晋级、绩效奖励等有机结合,有益于提高课内外体育教学与活动的质量。

2.5目标合同评价法的实施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等方面的影响

2.5.1对学生达标成绩的影响 实验前后学生的达标率分别为88%、94.5% (x2=12.6,P<0.01),优秀率分别为9.1%、12.9%(x2=11.9,P<0.01),除身体形态指标外,各分项成绩均有明显提高。

2.5.2对学生健康知识与行为的影响 学生“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测试、家长问卷和部分指标的学校测评显示,实验前后,学生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为82%、95%(x2=9.9,P<0.01),健康行为的形成率为78%、93%(x2=10.6,P<0.01),均有明显提高。在“健康行为”的二级指标中,“落实锻炼计划”“一日三餐定时定量,均衡膳食”“少吃零食”“早晚刷牙,勤剪指甲”“饭前便后洗手”“每天睡眠10小时”“保持正确的坐、立、行姿势”等出现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

2.5.3对学生参与锻炼与竞赛的影响 调查显示,实验前后学生每周参加校外锻炼的次数为1.2次、2.9次。学生参与各级竞赛的比例为56%、95%,获奖比例为12%、56%。实验后,学生的态度与参与、知识与技能、情意与合作3项成绩比实验前分别提高4.8%、4.5%、4.7%。

主要原因为:体质健康促进行动使学练内容、形式、时间、竞赛、学生社会交往明显增多,体育宣传、竞赛、奖励等制度的落实,激发了学生的锻炼兴趣。通过师生、家长、社区人员间的帮促、激励等以及学生的实践体验,有益于学生健康行为、集体意识和积极心理品质的形成,加之常态教学有效性的提高,更能有效促进学生提高学练效果、提高体能成绩、形成技能特长。其次,《体质健康达标指导手册》的家校联合使用;学生坐、站、行走姿势等评价标准的落实以及体育锻炼中自护、营养、卫生等相关知识与健康课程的整合,通过家校监督、指导,有助于学生领会知识,形成正确的身体姿势,养成锻炼与生活习惯。其三,体质健康促进与小学体育学习目标的有机融合,促进了学生体育学习成绩的均衡提高。

3 结论与建议

3.1目标合同评价法使教师个体与学校的发展目标有机融合,满足了教师与学校的发展需求,转变了干部与教师的工作作风,使体育教学与管理由外控转为内需,由强制转为民主,由教师的被动作为转为主动发展,能减缓部分教师的心理不适,促进教师与管理者专业素质的发展以及教学与管理质量的提升。

3.2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发挥了家、校、社区的教育合力,保障了学生的锻炼时间与效果,促进了学生良好健康行为习惯的养成,提高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学习目标达成度,有利于学生特长培养

与学校体育特色的形成。

3.3目标合同评价法能与学校的目标管理有机融合,适用于教师专业与学生学业发展等方面。在实施前需要管理者结合实际,精心拟定合同目标、工作职责等。在实施过程中,应满足教师对时间、研修等教学资源的合理需求,并着力于沟通、协商与调控,以保证履约效果。

3.4教师签订的合同应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取得双方认可。目标定位应适中,内容需真实、客观、可行并合乎情理,表述应简洁、明确、具体。

3.5本项研究中的目标合同不同于具有法律效应的商业合同,它是学校与教师之间达成的协议、承诺,双方仅受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约束,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学校或师生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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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与调查

投稿日期:2016-04-05

中图分类号:G804.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51X(2016)05-075-03

doi:10.3969/j.issn.1674-151x.2016.09.038

作者简介:杜振斌(1967—),中教高级,本科。研究方向:体育教学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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