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即课程”的生动实践
2016-07-17杨九俊
人民教育 2016年13期
杨九俊
传统的课程理论是“防教师”的课程,课程是专家设计的,课程目标是实现知识的传授,教师只是执行者。在课程实践和研究中,人们逐步认识到,教师不可能孤立于课程之外,施瓦布更是明确提出“教师即课程”的主张。今天,“教师即课程”更契合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内在要求,在课程改革颇有成效的地区和学校,我们都能看到这类卓有成效的实践,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无疑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一、培育课程意识
何谓课程意识?参照专家的观点,我以为应当体现在三个“基本”上:对课程体系及价值的基本认识,从课程视角对课程实施合理性、整体性的基本观照,对生成性课程资源迅捷敏感的基本反应。结合北京东路小学的实践,似乎应当强调:
价值性。课程的价值是什么?传统的课程观基本上将其定位在知识的传授,新的课程观特别强调要关注的是学习知识的人,而不仅仅是人学习的知识,而且这里的“火”,还是我们筑梦的“新人”。在与孙双金校长和北小的老师们交谈的过程中,我感觉“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观念是很鲜明的。
自觉性。在明乎课程的育人价值之后,课改的成效首先取决于校长和老师的主体道德自觉,即能够从国家利益、国家立场思考,超越功利化的追求,认同改革的主体目标;其次表现为课程效能感基础上的学生生命关照,在课程的架构和实施过程中,都能体现“人在中央”;三是主动自觉地参与课程建设,本乎内心地践行“教师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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