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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承包权处置方式及其影响因素
——基于对江苏362份样本的调查

2016-07-15徐美银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流转

徐美银(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承包权处置方式及其影响因素
——基于对江苏362份样本的调查

徐美银
(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摘 要:基于江苏362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研数据表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选择不完全流转土地的比例为56.91%,选择自己耕种的比例为37.29%,只有5.80%选择完全流转土地。从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就业特征、社会特征、区域特征及土地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考察,新生代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受到年龄、文化程度、外出务工时间、家庭规模、家庭收入水平和结构、就业稳定性、工资水平等因素的显著影响。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流转;影响因素

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不断进入城镇补充替换年长的农村劳动力回乡,逐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894万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①为12528万人,占比约为46.6%[1]。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出生或成长,没有农业生产的经验和技能,土地情结较弱,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已经日趋城市化。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方式也与第一代农民工有明显差别,并对其市民化意愿和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农民工市民化关键是在二元土地制度背景下,建立公平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需要采取措施提高两者之间的协调性;农村土地交易成本过高,对农民工市民化产生了消极影响。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工的影响主要从农户家庭福利变化、公平与效率目标两个方面展开:农村土地流转不同模式以及农户个体所具有的功能性因素差异对农户福利变化产生了显著影响;农地流转方式差异会对供求双方产生不同的福利效应,农地流转同时具有资源配置效应和福利改进效应[2-6]。就新生代农民工而言,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意愿更为强烈、能力更加完备,但他们没有农村资产,需要通过包括土地流转在内的资产代际转移来实现;第一代农民工更加重视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而新生代农民工则更加注重土地的经济增值功能和产权完善;农地权益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但农村土地制度产权模糊、流转不畅、价值低估、补偿标准偏低等,严重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7-9]

笔者所在的课题组于2012年6~10月对在江苏工作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实地调研,拟在对其土地处置方式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实证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的影响因素,以为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程度提供参考。

一、变量选取和模型构建

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的选择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根据研究目标,并借鉴现有研究成果,选择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就业特征、社会特征、区域特征、土地重要性六方面的变量,作为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土地经营权处置方式的主要因素。在对相关变量进行估计的基础上,进一步选取15个具体指标作为自变量②。

将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处置方式设定为因变量。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有自己耕种、不完全流转、完全流转三种。自己耕种方式是保留承包地,自己家庭直接经营。不完全流转方式是保留土地承包权,通过代耕、转包、出租或股份合作等模式流转土地。完全流转方式是完全放弃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合理方式进行转让。分别取值1、2、3表示自己耕种、不完全流转、完全流转三种土地处置方式。结果表明,新生代农民工选择自己耕种方式的有135人,约占37.29%;选择不完全流转方式的有206人,约占56.91%;选择完全流转方式的共21人,约占5.80%。

变量含义、均值与标准差见表1所示。

表1 变量含义、均值与标准差

鉴于因变量可能有1、2、3三个取值,需要运用多元排序选择模型。可以建立有序Probit模型进行研究。模型的一般形式为:

其中,Yi为因变量,Xi为自变量,β为待估计参数,εi为随机扰动项。

二、样本来源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江苏地处东部沿海,是全国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之一,快速城镇化吸引了很多来自省内外的农民工。江苏内部区域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苏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镇化速度较快,农民工数量较多,有许多来自外地;苏中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中等,农民工数量中等,较多来自本地,外地农民工也占有一定比例;苏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工数量相对较少,并且以本地为主,外地农民工较少。为使调研结果具有一般性,样本分别选择了苏南的苏州市、苏中的扬州市、苏北的淮安市。采取随机抽样与非随机配额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对1980年以后出生、16周岁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调研。每个城市发放调查问卷130份,共390份,收回有效问卷362份。行业分布包括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与仓储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等④。受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男性与女性人数大体相当,男性略多,女性新生代农民工在逐步增加;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为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新生代农民工的来源地方面,本市约占57.73%,本省外市约占25.14%,外省只有约17.13%;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水平整体偏低,月工资2000元及以下占比超过35.0%;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有外出务工的经历,超过58.0%的人外出务工时间在3年以上。

在家庭特征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家庭收入水平总体较高,年人均17562.7元的收入水平,高于2011年江苏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13366.6元的收入水平;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非农收入占比也较高,均值为84.1%,高于2011年江苏农村居民家庭平均78.0%的非农收入占比。这表明农民工外出就业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收入,提高非农收入所占比例。

在就业特征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较差,平均13个月要变动一次工作,不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对就业前景形成比较稳定的预期,导致其不太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虽然不断增加,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⑤。

在社会特征方面,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实际参保率偏低,仅有约20.3%被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约52.7%被纳入流出地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分别为29.2%、30.6%、21.8%、11.5%、8.6%。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满意度总体较低,只有约30.94%的人感觉比较满意,许多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融入城市非常困难,有城乡隔离的真切感受,同时,社会交往、公共服务、住房条件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都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带来一定冲击。

在土地价值认知和预期方面,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预期土地未来增值空间较大,约69.06%认为土地未来增值预期较大或很大。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为什么只有5.80%的新生代农民工愿意转让土地承包权,而有94.20%仍然愿意拥有土地承包权,期望能够通过拥有剩余控制权分享土地未来的增值价值;由于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较低,所以约29.56%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土地现在的重要性不大;约62.71%的农民工愿意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只有约37.29%的农民工愿意自己耕种土地。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的影响因素

利用统计软件Stata10.0对有序Probit模型进行估计,具体结果见表3所示。

由表3可以发现,模型的整体估计效果较好,结果可信并且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的主要因素包括:

(1)新生代农民工年龄、文化程度、外出务工时间都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具有显著影响,显著性水平分别为10%、1%、1%。因为16~32岁的新生代农民工正值青壮年,随着年龄增加,外出务工经验不断积累,城镇就业技能逐步提高,城镇工作和生活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也更加渴望融入城市,市民化愿望较高,更愿意放弃农村土地,全身心投入到城镇工作和生活之中。

表3 有序Probit模型估计结果

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素质相应提高,会更容易寻找到较好的城镇就业机会,也更容易在城镇工作生活,重新回到农村的可能性降低,保留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价值相对较小,会更愿意完全流转。调研结果表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以完全流转方式处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比例高达14.00%,自己家庭直接经营的比例仅为13.00%,而高中以下的两项比例分别为2.67%和46.56%。

外出务工时间越长,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经验越丰富,城镇就业机会越多,就业稳定性也会相应提高,从而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放弃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可能性更大。调查结果显示,外出打工4年以上与4年以下(含4年)的新生代农民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比例分别为9.57%和4.05%,自己家庭直接耕种的比例分别为27.83%和41.70%。

另外,新生代农民工的性别差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影响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在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等重大财产权决策方面,更多的是由家庭成员集体做出的,个体的性别差异表现得不太明显。

(2)家庭规模、家庭收入水平和结构对新生代农民工土地处置方式具有显著影响,显著性水平分别为1%、10%、1%。家庭总人口越多,说明家庭总体负担较重,更加需要稳定的土地经营收益来维持正常生活,以规避外出务工可能带来的风险,另外也表明家庭内部分工以及家庭成员兼业化可能性较大[10]。因而,家庭总人口较多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家庭收入水平较高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镇工作、生活的能力较强,对土地依赖程度相对较低,更愿意流转土地。家庭非农收入占比较高,既说明其家庭成员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较大,也说明家庭本身对农业生产的依赖程度较低,促使其更愿意流转土地。

(3)就业稳定性、工资水平对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会产生显著影响,显著性水平分别为1%和10%。变动工作的平均时间间隔越长,就业稳定性越高,新生代农民工越能够很好地适应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也能更加增强其对未来城镇工作、生活的良好预期,从而更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调研结果表明,变动工作平均时间间隔为3年及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为22.65%,其中有13.41%的人选择转让土地;而变动工作平均时间间隔为3年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为77.35%,只有约3.57%的人愿意转让土地。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水平越高,越能够增加财富积累,激励其在城镇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提高其市民化能力,降低其重新回到农村的意愿。调查显示,23.20%的新生代农民工月工资超过3000元,其中约8.33%的人选择转让土地,而月工资3000元及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为76.80%,只有约5.04%的人愿意转让土地。

(4)社会保障水平和心理感受都对新生代农民工土地处置方式产生显著影响,显著性水平均为1%。现阶段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总体较低,农村土地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重要的保障功能,能够帮助农民工减少由于就业不稳定等带来的风险,满足家庭成员基本的生存需求。不难理解,如果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新生代农民工更愿意完全流转土地。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较高或很高的比例为27.07%,其中有11.22%选择转让土地;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或很低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为50.28%,其中仅有3.85%选择转让土地。新生代农民工心理感受较为强烈,城乡之间的迁移、生活方式的改变、社会交往、住房条件、公共服务等都会影响到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程度,最终形成一个总体心理满意度。心理满意度较高的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程度较高,继续在城镇工作、生活的意愿和能力较强,选择再回到农村的可能性降低,会更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相反,心理满意度较低的新生代农民工,则有可能重新返回农村,保留土地承包权意愿强烈。调研结果表明,心理感受一般以上与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比例分别为30.94%与48.62%,相应地,转让土地的占比分别为10.71%与3.41%,前者远高于后者。

(5)新生代农民工来源地经济发展水平、与打工地的地理距离都对其土地处置方式产生影响,显著性水平分别为1%和5%。现阶段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性,反映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东部发达地区土地需求较大,农村土地市场比较健全,土地流转比例较高,而中西部地区的土地流转比例则相对较低。这些会对当地新生代农民工土地处置方式产生直接影响。调研数据表明,来自东部、中西部的新生代农民工比例分别为88.95%、11.05%,相应地,转让土地的比例分别为6.21%、2.50%,东部发达地区明显较高。来源地地理距离对新生代农民工土地处置方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当事人兼业的可能性方面,如果是当地就业,新生代农民工兼业的可能性提高,就会倾向于自己耕种;相反,如果来源地距离较远,农户兼业的可能性降低,就更愿意流转土地。江苏本身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新生代农民工当地就业趋势明显,调研样本中有209人来自本市,其中97人自己家庭直接耕种土地,而来自外市(包括外省)的153个新生代农民工,只有38人自己家庭直接耕种土地。

(6)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未来增值预期、土地现在的重要性都对其土地处置方式产生显著影响,显著性水平分别为5%和1%。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地非农化,带来了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也使新生代农民工产生了合理的土地增值预期。一些新生代农民工会倾向于继续持有土地承包权,通过拥有土地的剩余控制权来获取剩余收益权,包括土地未来的增值收益权。调研结果显示,69.06%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土地未来增值较大或很大,其中只有2.40%的人愿意转让土地;30.94%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土地未来增值较小或一般,其中有13.39%的人愿意转让土地,远高于前者。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基于家庭财富现状对土地重要性作出评价的。财富水平较高的家庭,土地重要性相对较低,会更愿意放弃转让土地;相反,财富水平较低的家庭,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土地重要性相对较高,采取谨慎土地处置方式的可能性较大。调研发现,认为土地现在不重要或一般的新生代农民工比例为29.56%,其中13.08%愿意转让土地;认为土地现在比较重要或很重要的比例为70.44%,其中2.75%选择转让土地,远低于前者。

四、结论及其政策含义

基于对江苏362份样本的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程度较高、外出务工意愿强烈、跨区域流动性较小、工资水平总体偏低、就业稳定性不高、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心理满意度不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方式方面,虽然仍然有约1/3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自己耕种土地,但选择土地流转比例明显较高。新生代农民工会根据自身个体特征和家庭禀赋,综合考虑就业特征、社会特征、区域特征和土地重要性等,合理选择土地处置方式。调研结果表明:文化程度越高、外出务工时间越长、年龄越大的新生代农民工,越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总人口越多、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越高、非农收入占比越高的农民工,更愿意放弃土地权利;就业稳定性越好、工资水平越高的农民工,更愿意放弃土地权利;社会保障水平越高、心理感受越好的农民工,越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来源地经济越发达以及来源地与务工地距离越远的农民工,越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未来增值预期越强、对土地现有价值越重视的农民工越不愿意放弃土地权利。

促进新生代农民工以合理方式流转土地,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应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提高农村土地市场化水平,改革农村土地流转收益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格局,消除就业歧视,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建立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其工资水平。第二,建立较为完善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其人力资本素质,使其能够尽快适应城镇工作岗位要求。与此同时,保证其下一代能够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相同的受教育权利,使新生代农民工子女从一开始就能很好地融入城镇生活,避免出现市民化程度依然较低的第三代农民工。第三,改革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大力发展其他社会保障形式,全面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弱化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减少其对土地的依赖程度⑥。第四,加快社会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覆盖新生代农民工的普惠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其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建立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其住房条件;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满意度。

注释:

①所谓新生代农民工,是区别于20世纪60、70年代出生的第一代农民工,指80年代以后出生的第二代农民工。

②开始选取了22个自变量,结合模型进行估计后,舍去不显著变量,最终确定表1中的15个自变量。被舍去的7个自变量包括:有无专业技能培训经历(个体特征);劳动力人口占家庭总人口的比例、家庭承包土地规模(家庭特征);就业单位行业、就业单位性质(就业特征);在就业所在地是否有当地朋友、业余时间生活方式(社会特征)。

③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等10个省(区);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个省(市、区)。

④根据中商情报网统计数据,2012年中国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为:制造业35.7%、建筑业18.4%、交通运输与仓储业6.6%、批发零售业9.8%、住宿餐饮业5.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2.2%;东部地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为:制造业44.6%、建筑业13.9%、交通运输与仓储业5.6%、批发零售业8.5%、住宿餐饮业4.4%、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2.4%。资料来源:中商情报网(http://www.askci.com/),2013-5-30

⑤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11、2012、2013年全国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059、2290、2609元,均较上年有所提高,但均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⑥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政策的实施,必然会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减少其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促进农村土地顺利流转。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14-05-12)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405/t20140512_551585.html.

[2]陈锡文.农业和农村发展:形势与问题[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10,29.

[3]张林山.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土地财产权的保护和实现[J].宏观经济研究,2011(2):13-18.

[4]谢勇.外出农民工的土地处置方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江苏省的调研数据[J].中国土地科学,2012(8):48-53.

[5]林乐芬,金媛.农地流转范式福利效应研究——基于农地流转供求方的理性选择[J].南京社会科学,2012(9):74-79.

[6]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农民工市民化——制度创新与顶层政策设计[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1:301-330.

[7]徐芳维,邓元时.新生代农民工资产代际转移问题分析[J].东岳论丛,2015(1):128-132.

[8]许恒周,郭玉燕,吴冠岑等.代际差异视角下农民工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天津613份调查问卷的实证研究[J].资源科学,2012(10):93-101.

[9]郭晓鸣,张克俊.让农民带着“土地财产权”进城[J].农业经济问题,2013(7):53-59.

[10]钱忠好.非农就业是否必然导致农地流转——基于家庭内部分工的理论分析及其对中国农户兼业化的解释[J].中国农村经济,2008(10):13-21.

责任编辑:曾凡盛

Way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new generation migrant workers dealing with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362 samples in Jiangsu province

XU Meiyin
(College of Business,Yangzhou University,Yangzhou 225009,China)

Abstract:The survey from 362 new generation peasant-workers in Jiangsu province shows that the percentage of new generation migrant workers choosing incomplete transfer of land is 56.91%,the percentage of choosing to cultivate their own farming land is 37.29%and the percentage of choosing to transfer land completely is 56.91%.The paper analyzes the influence factors on land contract management right of new generation migrant workers from 6 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individual,family,employment,society,region and land importance.It finds the factors including age,education,working hours,family number,family income,employment stability and wages of new generation peasant-workers have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way migrant workers dealing with 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Keywords:contractual right of land; new generation migrant workers; land circulation; influencing factors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2013(2016)01-0061-06

DOI:10.13331/j.cnki.jhau(ss).2016.01.010

收稿日期:2015-11-2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JY089);江苏省“青蓝工程”资助项目(QL018013001)

作者简介:徐美银(1967—),男,江苏兴化人,教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经济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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