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恐怖活动犯罪的刑法应对
2016-07-13徐力
法制与社会 2016年6期
摘 要 近年来,恐怖活动日渐猖獗,打击恐怖活动犯罪成为世界各国共识,全球各国也将联合打击恐怖活动纳入合作范围内。在我国,恐怖活动犯罪也呈高发性趋势,除新疆等易被恐怖活动组织袭击的地区之外,内地恐怖活动犯罪行为也屡屡发生,不但给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给我国安定的社会秩序带来极大挑战。然而我国刑法在应对恐怖活动犯罪还略有不足。有鉴于此,我国应当采取如下的刑事对策:制定反恐怖活动犯罪的单行刑法、将刑法典中关于恐怖活动犯罪的内容单独列出、将恐怖主义思潮列入法律调控范围内等。
关键词 恐怖活动犯罪 犯罪立法 刑事对策
作者简介:徐力,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259-02
一、引言
2001年9月11日,一起针对美国的恐怖袭击时间拉开了21世纪恐怖活动的序幕。从此恐怖主义开始在全球层面上引发关注。随着时代发展,恐怖袭击事件也层出不穷。恐怖组织的目标各不相同,有的以建立国家为目标,比如现今在伊拉克和叙利亚一代活跃的ISIS组织;有的以分裂国家为目标,如针对我国新疆的“东突”组织;有的则是为了宣扬教义,打击其他不同教义的国家,比如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之间的“基地”恐怖组织……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我国成为部分恐怖组织的目标,针对我国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越来越多,比如新疆屡屡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2013年3月1日在云南昆明发生的恐怖组织暴力砍杀案、同年10月28日,在北京天安门前发生的冲撞金水桥恐怖袭击案等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