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法治化路径探析
2016-07-13金晶
法制与社会 2016年6期
摘 要 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模式,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法治化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题中应有之意。在地方实践中,要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法治化还面临制度供给不足、行政权力边界模糊、基层法治基础薄弱、社会主体权利虚化等障碍,需要从完善制度设计、规范行政权力、加强基层法治工作、保障社会主体参与等方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关键词 社会治理 网格化服务管理 法治化
作者简介:金晶,云南省普洱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191-03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切实解决各类社会问题,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中,网格化服务管理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方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模式,也应当用法治的精神来引领,用法治的方式来推进,用法治的权威来保障。
一、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内涵及特点
我国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运用最早源于北京市东城区的“网格化城市管理方法”,之后各地纷纷仿效进行网格化建设,并且形成了结合地方实际的创新模式,比如浙江省舟山市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
对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含义,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观点。黄宁莺等认为,网格化管理是在传统科层制基础之上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基层社会的一种整合性管理服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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