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视域下宗教事务管理探析
2016-07-13耿凯丽张晓萍
法制与社会 2016年6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
耿凯丽 张晓萍
摘 要 新时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重要理念、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重要实践。针对当前我国宗教事务管理中出现的立法滞后、不当干预、宗教界自我管理意识水平低下及行政问责监督制度缺失等问题,应进一步予以规范与完善以引导宗教建设与依法治国战略相适应。只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才能切实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关键词 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 依法治国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统战课题新时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问题研究(项目编号:HSY201516)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耿凯丽,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晓萍,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188-03
依法治国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及经济文化事业等以保证国家各项工作规范进行,进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宗教事务作为国家社会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其予以正确认识、依法管理,是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重要理念,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重要实践,对于保证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新时期我国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但也面临一系列的新问题、新情况亟待解决,正视并客观分析当前依法治国视域下宗教事务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有利于明晰改革方向与途径进而推动我国宗教工作深入稳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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