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综述
2016-07-13方烨
法制与社会 2016年6期
摘 要 东莞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了社会保险政策的一系列文件,但由于网站更新不及时、内容零散等原因,用人单位和参保者对具体社会保险制度无法全面了解。本文通过对东莞社保政策进行综合分析,并在咨询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汇总,以期对广大用人单位和参保者了解东莞社会保险制度有所帮助。
关键词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制度 待遇
作者简介:方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055-02
一、东莞2015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
说明:
1.(1)职工工作不满一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为已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4986?=14958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408元)。(3)东莞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9%。缴费基数为本人申报的缴费基数的相应比例,受以上上下限限制。
2.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3967?=11901元),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510元)。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
3.(1)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将划分为八个档次,采取浮动机制。(2)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3005?=9015元),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803元)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
4.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上限为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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