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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之惩罚性赔偿原则

2016-07-13沈永强

法制与社会 2016年6期

摘 要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我国在智力成果权的侵权损害赔偿方面,建立了完善的法定赔偿原则和相应的制度。随着知识经济时代趋势的到来,我国最近几年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法定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性也受到了挑战。本文首先详细说明了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定义,并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之惩罚性赔偿原则的司法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参考建议。

关键词 知识产权 侵权损害 法定赔偿

作者简介:沈永强,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053-02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一些新技术领域的出现,给知识产权领域带来了一些新的课题,知识产权侵权也会出现新的形式。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就是为了制止侵权,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涵盖责任归究的原则赔偿方法范围以及赔偿的原则等很多方面,在所有的构成要件里,笔者认为赔偿原则是重头戏,它直接关系到受害人的权利的实质性保护,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以及长远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除了补偿性赔偿自认追究之余,还需要通过惩罚性的赔偿来制约侵权人的行为。本文首先介绍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的定义。

一、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定义说明

有学者的观点认为法定赔偿指的是在难以明确界定权利人的受损害程度和侵权者的获利多少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侵权者的侵权情节的严重程度、侵权的性质等等因素,在事先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内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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