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监护权制度的解读与思考
2016-07-13佟一清
法制与社会 2016年6期
摘 要 于未成年人而言,父母理应是其在物质上的保障者,灵魂深处的知心者与引导者,理应珍惜并切实履行其监护权。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近年来,部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视法理与情理为儿戏,并对其子女施加种种令人发指之举,着实使得撤销监护权成为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新修订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现象向着低龄化、社会性发展趋势的有效遏制。本文从我国于一五年实施的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法案的适用出发,简要介绍其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深度分析现阶段我国实施该制度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
关键词 撤销 监护权 监护侵害行为
作者简介:佟一清,徐州市第一中学。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040-02
一、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适用
(一)适用对象
《关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依法处理相关实施意见》是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为前提,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及行政保护工作进行加强,原则在于妥善照料未成年人而进行设立,并非通过铁拳铁腕铁证手段刻意剥夺其父母监护权,造成骨肉分离的场面。
因此,对于新规的对象必须设定一定的标准。在我国,幅员辽阔的土地孕育万般生机与底蕴的同时亦蕴含着一触即发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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