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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诉讼中相关市场界定的实证研究

2016-07-13扈芳琼

法制与社会 2016年6期

摘 要 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诉讼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对我国法院反垄断诉讼裁判文书的分析研究表明,相关市场界定中将需求替代分析作为相关市场界定的最主要方法,产品市场与地域市场受到同等程度重视,将相关市场作为一种事实对待,原告的证明责任较重,对于相关市场界定的重视程度不高,质量还有待提升,说理不足与论证充分现象并存。规范反垄断诉讼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本文认为应当提高对相关市场界定的重视程度,完善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合理配置当事人的证明责任。

关键词 反垄断诉讼 相关市场 需求替代 供给替代 假定垄断者测试

作者简介:扈芳琼,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027-04

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诉讼中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反垄断诉讼中的一个难题,往往也是最具有争议性的问题,直接关系着诉讼的结果。我国《反垄断法》第12条规定:“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随着我国反垄断诉讼案件的逐渐增加,相关市场界定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近年来,我国对于反垄断诉讼的个案进行分析的文章逐渐增多,但较为全面的实证研究却非常罕见。可能的原因大致在于,裁判文书的收集仍有困难,对相关裁判文书的整理又耗时费力。《反垄断法》施行至今,各级法院审理的反垄断诉讼案件已积累了一定的数量,做一阶段性的整理,了解我国反垄断诉讼的现状,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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