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产品审计风险的立法防范与控制研究
2016-07-13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杜亚
中国商论 2016年29期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杜亚
金融创新产品审计风险的立法防范与控制研究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杜亚
金融创新产品是金融行业为提升市场收益、刺激金融经济推出的新事物,在实现金融创新的同时,也潜藏着不可预知的金融风险,需要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为了从立法角度降低金融创新产品审计风险的发生率,有必要建立金融行业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和预先承诺法律制度。此外,需要突出政府部门的金融审计地位,提升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力度,发挥注册会计师的补充作用,以实现对金融创新产品审计风险的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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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产品能够帮助金融行业提高资金流通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规避由于金融监管引发的风险,促进金融行业的繁荣发展,最终达到提升收益的目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的金融改革浪潮得到不断深化,出现了多种全新的金融业态,如P2P网络信贷、大数据金融、第三方支付等。但是,金融创新产品的过度发布,以及产品流通的无序性,增加了金融创新引发的安全威胁,也容易引发金融危机。尤其是2008年发生次贷危机后,各国提高了对金融机构创新活动的重视,加强了对金融创新产品的审计监管,试图通过严格的金融审计程序,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率。在当前我国金融创新产品发展日益活跃的背景下,如何运用金融审计和立法手段防范金融风险,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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