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管理工作探索
2016-07-13武孝东连光明
法制博览 2016年20期
武孝东 卢 炜 梁 欣 连光明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监察部,广东 广州 510630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管理工作探索
武孝东卢炜梁欣连光明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监察部,广东广州510630
摘要:文章分析了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管理研究的背景,指出了招标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含糊、专家资源缺乏、监督手段有限等问题,提出了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明确角色定位和责任分工、完善监督方式和手段等改进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标监督
一、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管理研究的背景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我国的招标工作最早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使企业的招标采购逐渐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招标工作最大的特点是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然而,当前大部分国有企业招标监督存在管理不规范、权力分散,职责不清,监督人员专业素质缺乏等问题,在利益的驱使下,腐败和商业贿赂现象如影随形地渗透到了招投标的各个环节,严重阻碍了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发展,究其根源,在于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健全及监督体系的不完善。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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