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以椒江区拘留所为例
2016-07-08金信林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金信林,余 妙
拘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以椒江区拘留所为例
□金信林,余妙
(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浙江台州318000)
摘要:椒江区拘留所依托自身优势和特殊的教育资源,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旨在探索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构建“学校—家庭—基地—社区”四位一体的普法体系,其教学设计和“4+X”体验模式取得良好效果。该教育基地在硬件上具有威慑感觉、惩戒体验、视角感知的优势;在软件上具有教师资源多元、受教对象多样、文化传导多重的优势;在湿件上具有模式应对强、情景融合紧、拓展体验佳的优势。当前,教育基地在“四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定位上不可拔高、不过度依存、不能掉链;在“法治台州”框架内构建多维度平台、多渠道机制来高度融合普法资源;在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中结合等级创建、综合共建和普法能力上不断突破发展。
关键词:拘留所;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椒江区拘留所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中明确:“要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制意识,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2015年初,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围绕这个要求,多次会同区团委、关工委、教育局、综治办等部门研讨,与各学校校长、部分学生及其家长代表进行座谈,建立了拘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教育基地”)。笔者从实践者视角来探讨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构建“学校—家庭—基地—社区”四位一体普法体系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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