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十问”
2016-07-06郭晓莹,孙放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6年2期
职业病防治“十问”

第一问:何谓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二问: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1.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第三问:用人单位如何体现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1.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设置公告栏告知,将本单位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向劳动者公布;
4.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第四问:用人单位为何要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通过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的知识,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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