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放性教学模式的建构
2016-07-05张中世
新西部·中旬刊 2016年6期
张中世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建构“基础”课开放性教学模式的必要性及理论依据,提出了建构“基础”课开放性教学模式的体系结构。认为,在教学内容的建构上,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把思想、道德和法律三部分内容相互贯通;在教学方式的建构上,要把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育技术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生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在考核方法的建构上,要坚持过程考核与期末测验相统一,最终实现以过程考核强化过程育人理念。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放性教学模式;理论依据;体系结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建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开放性教学模式,是实现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是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益探索。
一、建构“基础”课开放性教学模式的必要性
1、“基础”课程的特点
(1)鲜明的思想性。课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学生,帮助学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网联网+行动计划、“五大发展理念”等社会发展形势,课程教学应密切联系改革和发展实际,帮助学生厘清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与非社会主义的思想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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