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立法的三个基本点
2016-07-02杨青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10期
杨青
摘 要 法制化与法治化是现代学徒制应有之义,法制化是法治化的前提条件,立法是法制化的关键举措。准确主体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和严肃法律责任等三方面是现代学徒制立法的基本遵循,即在主体地位上要实现:政府从越位到让位、行业从失位到上位、企业从缺位到正位、学校从错位到归位、学生(家长)从无位到优位的矫正;在动力、整合、激励、控制和保障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构建以行政责任为主,民事和刑事责任为辅的法律责任体系。
关键词 现代学徒制;立法;主体定位;运行机制;责任体系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10-0045-05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学徒制是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研究热点。关于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学界主要有三种基本认识,宏观上认为现代学徒制是一种职业教育制度;中观上认为是一种有效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微观上认为是职业教育实现校企合作的一种方式。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列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2012年至2016年,教育部连续五年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2014年8月25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2015年1月5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颁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号),并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在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