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同步录音录像环境下职侦审讯的合法性问题

2016-07-02梁坤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梁 坤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同步录音录像环境下职侦审讯的合法性问题

梁坤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摘要:自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审讯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以来,职务犯罪侦查审讯的合法性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在该制度运行实践中,审讯的合法性问题却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4条也因多种原因而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一方面,刑讯逼供隐藏在同步录音录像的背后继续存在,并不容易被发觉,在现有的制度体系下尚无法有效根治;另一方面,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审讯方法即使暴露在镜头下,也不能因此直接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否定审讯笔录的合法性。为此,即使同步同步录音录像记录下法律所禁止的这些非法的审讯方法,但实务中并不可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所获笔录全部排除,而应当在规定特定标准的情况下肯定部分审讯的合法性。

关键词:职务犯罪;审讯;同步录音录像;合法性

一、前言

2003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讯问室的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对同步录音录像环境下审讯工作进行了初步的探索。200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2006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又颁布了《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从而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