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杀身成仁到舍生取义
2016-06-14屈永刚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屈永刚
摘 要:孔子并不关注死后的世界,而是将生命的重心放在现实世界。他强调个体应珍惜自然生命,但亦主张在必要的时刻“杀身成仁”。不过“仁”的核心本质是爱人,“推己及人”的爱人思路并不能对现实中某些仁人志士为坚持理想而付出生命的行为进行囊括和解释。孟子在继承孔子生死观的基础上,一方面将“义”作为“仁”的补充凸显出来。另一方面通过性善论对“义”存乎于心进行了存有论证明,为个体“行义”奠定了道德自觉的基础。孟子对“义”的凸显,强调了人可以为了某种正义的价值取向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实现“生不为苟得”、“患有所不避”的舍生取义之境界,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生死观。
关键词:孔孟;生死观; 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6.02.03
从孔子的言行来看,他对死亡的必然性有着客观的认识,但并未过多关注死亡之“知”,即死后的世界是怎样的,而是将死亡的意义放在现实世界中去看待。某种程度上讲,在孔子眼中死亡不是结束,而是生的完成。
一、孔子对死亡的态度
(一)天命与死亡的客观性
从孔子的言论及行事来看,他对死亡的必然性有着客观认识。“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1]2503孔子认为死亡不可避免,但并不可畏。面对死亡,孔子泰然自若处之。
孔子面对死亡无所畏惧,这种无畏并不是逞匹夫之勇,而是基于孔子的天命观。孔子常谈论天与天命,对天命有着深深的敬畏之情,认为生死有着人力不可控制的因素,由天所主宰,孔子本人不能左右,匡人亦无可奈何,所以尽管被困匡地,但孔子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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