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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的思考

2016-07-01王亚婕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思考

【摘要】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更加重视对刑法学犯罪理论的完善,这对保障我国过敏的人身安全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刑法学的研究,并且结合了张明楷教授和周光权教授的观点分歧的对比,然而,二阶层理论又是对传统理论四要件的进一步理解。通过这些研究进一步对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思考

一、前言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越来越重视对中国刑法学理论的建设与发展。而且,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在过去的60年间也得到了不断地完善,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的建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对中国人权的保障。然而,我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也存在很多问题,就是在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还面临着一些挑战的背景下,开展了对本文,关于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的思考,希望能够解决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中国对刑法学犯罪构成的概念是: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是由刑法学所规定的,并且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当然,犯罪成立还是需要一系列的主客观条件。张明楷教授和周光权教授关于对刑法学则产生了一定的分歧。张明楷教授更加注重对犯罪的竞合而非犯罪界定,这样也就减少了犯罪之间的对立。然而,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则认为“实践反对理论”是刑法学的基础,所有的理论都要根据实践而来,实践是一切的基础。

犯罪构成一般具有把律师定性、价值承载性、有机统一性这三个基本特点。首先,因为犯罪构成是由刑法规定,而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并且在犯罪构成上需要主客观的条件,在犯罪构成罪名成立时也需要一定的证据,这就体现了犯罪构成的法律实定性。然后,因为犯罪构成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危害,当然这种危害也有程度大小之分,但是不管如何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从而破坏了公共价值,这就体现了犯罪构成的价值承载性。最后,因为犯罪成立还需要一系列的主客观条件,并且这些条件证据是相互联系的,如此一来,就体现了犯罪构成的有机统一性。在传统理论四要件提出之后,二阶层理论又是对其的进一步说明你不重,在二阶层理论中违法、责任是其体系。而且张明楷也提出了自己对二阶层理论的理解,张明楷教授的二阶层主张“自由刑法”,主张刑法的歉抑。周光权教授认为传统四要件理论“一统天下”的局面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周光权教授主张:进行阶层化改造。由此可见,周光权教授对两阶层理论认为要对阶层进行改造,从而达到刑法学的完善。

(二)犯罪构成的框架

犯罪构成的框架主要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这四个部分。也就是说,如果只就这一个部分,那么犯罪罪名则不成立,必须四个部分同时具备才能确定犯罪罪名的成立,缺少其中一个,同样,犯罪罪名也不成立。两阶层理论中的基本框架就是违法和责任,这也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条件。

(三)犯罪构成的意义

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建设的核心内容,对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进一步的研究,这是意味着对中国文明的探索,这也是对刑法学文明建设的重大启迪,这对也对刑事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两阶层理论又进一步解释了四要件理论,这也为我国刑法学理论的完善打下了基础。所以,必须加强对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的建设与完善,这样才能更好的为中国刑法等发展,奠定基础,也可以为中国社会的稳定做出一定的贡献。

三、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面临的挑战

一直以来,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一直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尤其是舆论的挑战。因为很多人都对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进行批判与讽刺,这就让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一直处在一个很被动的状态,无法更好地前进与发展。又因为刑法学理论在不断地更新完善。正如张明楷教授对两阶层理论中提出的“自由刑法”的观点也进一步说明了我国刑法学的现状,两阶层理论的提出,也是刑法与现实更加协调,促进了刑法学整体的协调性。周光权教授对两阶层理论的观点也进一步解释了我国刑法学现在的发展趋势,也改善了人们传统的四要件思维方式,让刑法学朝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可是,并不是每个学者都能跟上刑法学发展的步伐,这也让刑法学的发展受到挑战。

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是“改造论”旋律盛行的时期,其诉求就是在维护中国现有的框架基础下,在这之前一些基本技术与方法进行拆装组合,讲一些固有的成套的理论方法分散出来,在各个进行整合从而形成一个新的刑法学理论,从而使中国,刑法学犯罪理论体系走向国际化,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改造论”。

后来,又出现了“移植论”。所谓的“移植论”,顾名思义就是将其他的理论移植过来,而将中国原有的理论移植出去。很多学者认为,中国现行的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存在太大的局限,无法很好地揭示定罪结论,同时也不符合保障人权的要求。

就如周光权教授的“实践反对理论”是刑法学的现实基础,然而我却认为理论虽然来源于实践,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时间都是反对理论的。而且,张明楷教授的犯罪竞合论让我觉得这种对刑法学的认识更加显示出了他的正气凛然,也让我看出了张明楷教授这种通过不断否定自我理论而进行突破的伟大。

四、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现实思考

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与问题,这也是很多学者对中国现行的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批判的原因。然而,张明楷教授在研究理论体系时,就是通过对自己理论体系的不断期盼与否定,才取得了更大的进展。所以,适当的批评也是可取的,因为批判是前进的动力,学者对这一理论进行批判说明他有自己的思考,他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不断地思考,从而创造出更好的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才能促进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进一步走向完善,走向国际化。

然而,在对这一理论体系进行批判时也应该注意自己的态度与方法。首先必须建立在对批判对象严肃而认真的认识基础之上。其次,必须要用学术方式来展开批判,如果批判方式这粗暴的而非学术式,那么这种批判方式也是毫无意义的,这种批判并不能对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造成一定的帮助,也无法对这一类理论的建设给予一定得支持。

张明楷教授认为,两阶层理论还是有值得批判的地方,那就是两阶层理论保留犯罪构成造成理论困境,一体化审查的违法性和违法程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且缺乏主观的构成要件也会造成严重后果,这些都是两阶层理论值得批判的地方。张明楷教授在对自己的理论观点进行批判时也是运用学术的方式,他用学术来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批判,从而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知识,这也为自己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空间,从而激励自己的理论更加走向成熟与完善。

五、总结

通过对本文的研究,我从中更加明白了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建设的重要性。本文不仅分析了传统的四要件理论,而且还阐述了两阶层理论,虽然这两者大同小异,但是两阶层理论是对四要件理论的进一步理解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孙道萃.犯罪构成与正当化事由的体系契合[J].研究生法学,2011,04:20-53.

[2]贾济东,赵秉东.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之完善[J].法商研究,2014,03:123-131.

[3]徐宏.中国与责任犯罪论体系的比较思考—兼以回应"移植论"[J].学术月刊,2015,01:101-108.

[4]本刊编辑部中国刑法学科发展评价(2010-2011)基于期刊论文的分析[J].中外法学,2013,01:22-42.

作者简介

王亚婕(1994.10.18—),女,汉族,籍贯:甘肃兰州,单位名称: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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