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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漂移的证据法》中寻找中国刑事证据法的出路

2016-07-01张亚逸

张 亚 逸

(中国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北京 100088)



一从《漂移的证据法》中寻找中国刑事证据法的出路

张 亚 逸

(中国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北京 100088)

《漂移的证据法》一书分析了普通法系事实认定方式的弊端和三大支柱的衰落对证据制度的挑战。以普通法系事实认定理论的视角审视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诸项司法改革,可以发现,陪审制的改革、审判中心主义的追求以及庭审对抗因素的强化都已触及到了普通法系证据制度的根基。寻求中国刑事证据法的出路,应当在通盘考虑三大支柱与证据法关系的基础上,丰富完善现有的证据规则,提升法律职业人士掌控相关证据规则的技能,同时应在诉讼卷宗和交叉询问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陪审团;审判中心主义;对抗式诉讼制度;刑事证据法

比较法学大师米尔建·R·达马斯卡以六年之功完成了《漂移的证据法》[1]一书的写作,其在前言中提到:“本书的出版纯属偶然。”比较法学界和无数的法学人士都要感谢这个“偶然”,正是这本“偶然”出版的书,带给我们无数关于两大法系证据制度的特征以及证据法未来发展走向的思考。达马斯卡在比较大陆法系证据制度的基础上,对普通法系事实认定模式的三大支柱(原型审判法庭、集中型诉讼程序、对抗式诉讼制度)予以剥茧抽丝般细致条理的分析,向读者展示了三大支柱如何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从而成为普通法系证据制度的独特特征。由于三大支柱相继衰落,在对证据制度的转变和证据法的未来的分析中,达马斯卡表达了一种近乎悲观的心理状态,得出了“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一个已经灭亡,一个无力诞生”①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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