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音乐教师的课堂语言艺术
2016-06-30王晶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6年16期
王晶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6-0244-02
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基本教学任务有两项:一是培养和发展少年儿童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技能;二是培养和提高少年儿童的音乐欣赏水平。音乐教师要完成好这两项教学任务,上好音乐课。开展好音乐教学活动,不能不把自身音乐教学语言技能训练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并逐步提高掌握和运用程度。
一、音乐教师课堂语言的标准美
1.语音的标准
在实际教学中,虽然语言并不是音乐课的主要内容,但音乐教师的课堂语言应该是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切记夹带家乡方言,甚至通篇使用方言。教师在讲解和范唱时,如果不能做到语音标准,字正腔圆,就不能准确注释歌曲或乐曲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不能给学生带来听觉上的美感享受,甚至降低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因此,要有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教师才可进得课堂,于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规范的语言发音,为发声练习歌唱的字正腔圆打下扎实的基础,还可以烘托艺术的美,使学生收益终身。
2.语义的标准
音乐艺术来源于生活。在音乐教学中,自然离不开生活语言,但必须按照音乐的要求运用语言。在表述音乐中的“节奏”与生活中的“节奏”时,所使用的后缀是不同的。生活中常用“快”“慢”来表示,而在音乐中严格地表达语义,则应该用“紧凑”“疏缓”来表示。因为“快”与“慢”在音乐中表示速度,而节奏则是长短时值的组合。
教师语义表述的完整性也是相当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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