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刑事技术的现状与创新探索
2016-06-30高丽波卞海春赵文勇
科技视界 2016年15期
关键词:创新探索
高丽波+卞海春+赵文勇
【摘 要】《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刑事技术是刑事侦查破案的前提及主要证据来源途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基层刑事技术部门不断引入新技术、采取新举措、探索新模式,亦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诸多阻碍刑事技术作用发挥的问题,因此,刑事技术工作的创新探索很有必要。
【关键词】刑事技术;犯罪;创新探索
科技进步、网络媒体的普及犹如一把双刃剑,既给侦查破案提供了更多的破案途径、提高了破案效率,同时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好的发挥舞台,智能化、多样化、复杂化的犯罪行为屡见不鲜,团伙作案、结伙作案、跨区域作案及系列犯罪居高不下,犯罪分子的反侦察措施也不断升华,案前预谋和案后伪装的现象时有发生。基于此,作为案件侦破的重要手段,刑事技术工作不能总拘泥于早期的成规套路,机制的改革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1 基层刑事技术的现状
1.1 发展不平衡、重视程度低
科技的进步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生存空间,网络犯罪、电信诈骗、预谋伪装作案、跨区域作案等高新技术犯罪不断攀升,既增加了案件侦破的技术难度, 也给刑事技术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尽管公安部“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国基层刑事技术部门必须配齐相关技术设备,但短期内仍然难以改变各地区刑事技术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相对较快,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刑事技术的投入则相对有限,设备落后、人才匮乏等情况普遍存在,成为了高新技术犯罪的重灾区和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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