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监护人制度:解决失独父母签字难问题的根本出路
2016-06-28谢勇才
山东社会科学 2016年6期
谢勇才
(中国人民大学 劳动人事学院,北京 100872)
·社会学研究·
特别监护人制度:解决失独父母签字难问题的根本出路
谢勇才
(中国人民大学 劳动人事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由于丧失了子女这一最基本且最重要的生活依靠与老年保障,使得失独父母的生活面临诸多困境,其中一个特殊的困境就是各种签字难问题,具体表现为入住养老院无人签字、手术无人签字和丧葬无人签字三种。失独父母签字难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滞后、失独家庭扶助制度的不完善、相关机构为了规避风险以及失独父母的自身变故四个方面。为此,必须依法构建特别监护人制度,为失独父母设立特别监护人,以有效地解决失独父母签字难问题,增进失独父母的福祉。
[关键词]失独父母;签字难;特别监护人;特别监护人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自人类发明婚姻制度建立家庭伊始,由于每个家庭的生育意愿存在差异,任何社会都会出现一定比例的独生子女家庭,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不过,像我国这样由于政府强制性干预民众的生育行为而产生大面积独生子女家庭的现象则世所罕见。不可否认,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独生子女政策固然有效地遏制了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口的素质并改善了妇女的地位。然而,正如每一枚硬币皆有正反两面一样,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皆会产生正反两方面的效应。由于唯一性就意味着脆弱性、风险性与稀缺性,使得我国数以亿计的独生子女家庭逐步沦为风险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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