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建筑服务业的影响
2016-06-24赵彤彤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1期
赵彤彤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举措,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开展“营改增”的试点工作以后,2013年8月1日将该试点工作扩展到全国推行,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根据最新的政策消息,我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本文主要分析了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服务业的影响,并对建筑服务业营改增以后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服务业 必要性 影响 建议
一、“营改增”背景
“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通过2012年在上海推行1+6试点,2013年将试点又扩大到1+7行业,我国一直在为全面推行营改增进行努力,到2015年,仅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没有实施营改增,2015年作为“十二五”的最后一年,中央的态度一直是希望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全面营改增,加快税制改革,但是由于这三个行业相对其他行业来说比较复杂,人员配备、地方税收划分不能简单处理、营改增以后带来的税收工作量较大、受到技术环节等原因的影响,使全面推进营改增延期。
2016年3月7日,财务部部长楼继伟在回答两会记者提问时称“营改增是个军令状,今年要完成”。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决定全面实施“营改增”,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建筑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务、销售无形资产(除销售土地使用权改为税率为11%的增值税)均由营业税改为税率为6%的增值税,销售不动产改为税率为11%的增值税,营改增在2016年5月1日全面收官。……
登录APP查看全文